“旧闻新炒” 难遁法网 | 晋江公安依法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文摘   2024-08-29 21:37   福建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之际晋江网安部门纵深推进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一起涉嫌传播谣言案件

案情回顾

近日,泉州晋江网安部门巡查发现,7月21日1时许,网民郑某平在网上发布一段发生于2023年的视频,视频中并未标注事件发生时间,欲借机博取网民关注、吸引流量,造成不良影响,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将郑某平抓获归案。郑某平到案后对自己在网上发布谣言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错检讨。

目前,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对郑某平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安公安提醒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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