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编!招聘公告

政务   2024-10-12 09:05   江苏  



看过来!看过来!

一组招聘信息

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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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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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137名(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0月12日9∶00-2025年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0月12日9∶00-2025年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0月12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0月12日9∶00-2025年2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二)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1.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试讲、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0(徐老师)、86953102(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理工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2025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滑动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4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州市测绘院(常州市地理信息智能技术中心)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国知名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和研发单位。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八个专业甲级)单位,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测绘工作,研究全市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及其测绘和数据处理技术。主要职责为:(一)承担新型基础测绘标准、智慧城市空间数据标准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各类采集、处理和融合应用新技术研究、应用及推广;(二)承担新型基础测绘的生产、更新、维护、开发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地理国情调查、自然资源(含土地利用)的调查和监测等,建立和维护空间信息(时空大数据)共享服务云平台,以及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空间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等;(三)承担规划测绘、国土测绘(拨地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研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承担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行政界线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海洋测绘,为全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4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测绘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1月2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报考人员只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材料至czsmi123@163.com邮箱,招聘单位对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测绘学院(4号楼)218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2025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为11月2日下午2:30-4:00;笔试地点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2号教学楼101、201教室。
  3.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复核后的报名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为11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测绘学院(4号楼)218会议室。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网签)。如未能现场签约的,双方协商一致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和招聘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29700,0519-8806084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060867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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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0日


2024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下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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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吸引专业理论扎实、教科研水平突出、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能力强的综合性幼教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01岗位: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年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02岗位: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幼儿园从事相关幼教工作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并乐于从事幼教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户籍要求(户籍以2024年10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不限户籍;
  4.其他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10月22日前取得。
  (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g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1: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教育专业知识与能力。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组织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由主管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另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取得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分4个部分,分别为主题演讲、弹唱、绘画、舞蹈。
  1.主题演讲:分值30分,10分钟准备,展示时间3分钟。
  2.弹唱:分值25分,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3分钟(乐器限于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准备时无钢琴)。
  3.绘画:分值25分,在30分钟内完成命题画,选手自备绘画器具,不带参考资料,现场提供4k素描纸。
  4.舞蹈:分值20分,自选舞蹈展示,时间为3分钟(伴奏自备,Mp3格式,拷在U盘)。
  (四)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选手根据提供课题自行设计教学活动(45分钟),进行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以内。
  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5%。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在各项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项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5859860,85685839

  监督举报电话:85685813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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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排版:黄   洁
责任编辑:葛素佳
值班编委:杨   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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