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产假、育儿假能休多少天?戳进了解→

文摘   2025-01-19 17:27   黑龙江  


黑龙江省婚假、产假、育儿假
可以休多少天
一起来看



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依据《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①难产或者剖宫产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②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日;


③怀孕未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一日产假。怀孕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日产假;


④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在术后一周内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⑤实施输卵管结扎术或者复通术的,休假二十日;


⑥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假二日。



来源:大庆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
编辑曹   慧
审核:袁忠华
监审:王   峰
监制:丛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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