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汽车服务公司、交通安全服务公司、安全统筹服务公司推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交通安全”服务,以“保险联盟”“联合承保”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部分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等车主出售“安全统筹”或“安监服务”,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类似商业保险的“安全统筹”“交通安全”服务。有的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以为购买的此类服务的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
近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业务
相关权益不受《保险法》权益保障
一、“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保险法》的保护。
保险业协会强调,保险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此类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保险法》得到保障。
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大。
“此类业务经营者不是持牌保险机构,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三、根据自身需求向合法的保险公司投保。
车主要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意识,在参保前认真辨别、仔细斟酌、理性选择。车主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及时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四、投保人可利用多种手段查验确认保险合同。
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险权益。
五、多方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发现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有参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情况的,可通过拨打各地12378热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各保险公司如发现有外部企业或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名义开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通过多方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
针对非保险机构销售
“交通安全统筹险”的情况
今年以来已有
多地监管部门对消费者进行了
相关风险提醒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消费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消费者须仔细查看机动车辆保险公司名称和保单合同,如发现公司名称中带有“统筹”“互助”“联盟”或“汽车服务”字样,保单合同中写有“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等内容,切勿轻易下单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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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编辑 | 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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