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二轮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等营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工作取得成效后常态化开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道路及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车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等营运车辆)。
2.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未依法注册登记以及未悬挂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车辆乱停乱放,未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安装遮阳伞等。
3.重点路段: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县乡道、圩镇、校园周边等。
四、整治措施
1.会昌交警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卡检查、交警铁骑流动执法及民警路检路查等方式,对二轮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予以处罚。
2.共享车辆运营企业应当科学投放、规范管理共享车辆,遵守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投放的共享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挂牌。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避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对未按照规定停放影响交通安全,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拖移。
五、其他事项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二轮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会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4年11月7日
来源:会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编辑:罗紫月
编审:黄清元
审核:邹松泉
总监:廖红波 邹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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