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近日,前进区和平街道云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隔阂,使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前进区和平街道云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了王某、李某两位当事人。据当事人反映,家住云峰小区82岁老人郑某因子女赡养互相推诿,现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不到解决,处境困难,特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云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员宋明街了解情况后,当日就协调相关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了方案:“老人需要24小时有人照顾,那就有必要聘用保姆。子女平时换班照顾,一年365天,五名子女折合每人一年73天陪伴老人,老人的生活费和医药费还有聘用保姆的费用由五个子女平均分配,存入老人的工资卡内,至于老人的工资则作为老人的灵活基金,大家如果同意就形成协议”。经调解员耐心劝解后,大家都同意了这种方案,五名子女与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在赡养纠纷中,注重以调解促和谐,通过情理法并用,重架亲情桥梁,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行政服务。
来源:前进区司法局 云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审:王 爽 二审:李沫源
三审:王 婧
编审:马秋博 袁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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