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先进级和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本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申报先进级、卓越级的主体需分别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2)相关基本要求。
3.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申报先进级或卓越级的主体按照《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2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企业公章,内容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报送至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4年11月25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加盖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并向工信部择优推荐20个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附件:1.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 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 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聂德雷
联系电话:83608034,1522233186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易姝均
联系电话:1522206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