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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抖音@谁的声音 |
01书证全记录
短信 | 传唤证 |
1.公安:XXX,你好。 我们是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民警,我们在侦办XXX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传唤证 榆阳公(刑)传字〔2024〕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兹传唤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性别女,出生日期1982年10月10日,住址XXX,于2024年11月01日16时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
2024.11.8 | 2024.10.31 |
02对话全记录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了解情况的时候,肯定是一个证人,我们证人的当事人陪同人(男性):你不是你骗东西
当事人(女):那你为什么说我是证人,你为什么传唤证上给我写犯罪嫌疑人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这个这个,额...从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我们肯定是证人先进行询问这样子的
当事人(女):询问?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我现在给您做询问的笔录
当事人(女):那你这个是询问
陪同人(男):你你你这就都不对了,嗯,你这不对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嗯嗯
陪同人(男):你这是犯罪嫌疑人,你知道吧,
当事人(女):你要看清楚你这上写的是啥?
陪同人(男):我看看我看看,你看好,呃,团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劣,犯罪嫌疑人,你这是犯罪嫌疑人,你把这弄清楚
03这起行政执法的问题
"大白们"判断视频不是全部,不仅未体现拘传8小时的内容,而且视频开头及结尾都非常突兀;涉及3地警方的合作,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榆林市榆阳分局,但可能是在延安做笔录
3.1证人变犯罪嫌疑人,这个bug太大,短信中非常清楚是证人,但传唤证中明确是犯罪嫌疑人
假定是证人
3.2传唤证整体错误,从当事人身份到相关法律适用及相关表述全部是错的
假定是犯罪嫌疑人
3.4此前的短信,警察涉嫌说假话
3.5涉嫌法律适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3.6警察所称"询问笔录"涉嫌说假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是---讯问笔录
其它问题:
3.7传唤证,文号违反国标
3.8视频中警察未着制服
3.9视频中涉嫌只有一名警察,当然,也可能其它警察视频中没拍到,那么这个就不是问题
3.10根据视频发布者的字幕,猜测可能最后真的警方将证人以犯罪嫌疑人名义拘传了8小时,并且做的是询问笔录,那就大错特错了!
综上,大白们判断,大概率真是证人,传唤证是提前打印好有错误,带到延安现场才发现错了,所以穿T恤的警察脸红肚子粗而且言语间多有迟疑,但最后还是将错就错,拘传了8小时坚持做完询问笔录
就说,这变形计也太魔幻了吧?作为最强势的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错了咋就不能当面认错呢,还坚持将错误进行到底!不会是连证人---犯罪嫌疑人的错误都看不出来吧?!
明确一下:本文仅根据视频所做分析,不代表事实,静候官方通报说真相,解疑惑
03评书---证人有风险,有人会变脸!
各位看官,今儿个咱们要聊的,可不是那寻常巷陌里的家长里短,而是一出发生在公门之内的“变形记”,比那戏台上的还要曲折离奇,让人听了是既摇头又叹气,心里头五味杂陈。话说这世道啊,真是无奇不有,就连那最该讲规矩的衙门里头,也能闹出这么大的笑话来,您说这事儿逗不逗?
咱们先从那书证说起,一张短信,一张传唤证,就像是戏台上的幕布,缓缓拉开,一场大戏即将上演。短信里头,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的公差们,那是客客气气,说是要请一位证人配合调查,言辞恳切,仿佛是在求着人家似的。可是证人到了当地警方现场,一瞧那传唤证,嘿,直接给人家扣上了“犯罪嫌疑人”的大帽子,这变化快得跟变脸似的,让人措手不及。
再来说说那对话,简直就是一出“真假美猴王”的现场版。警察穿着T恤,没穿制服,跟那证人还有陪同人一来一回,那场面,比茶馆里的相声还热闹。证人女士那是满脸疑惑:“你说我是证人,传唤证上咋又写我是犯罪嫌疑人呢?”警察同志呢,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像是被问住了的哑巴,那叫一个尴尬。
说到这起行政执法的问题,那可真是多了去了,三地警方合作,证人变犯罪嫌疑人的事儿,简直就是个大bug,短信里头明明白白写着是证人,传唤证上却成了犯罪嫌疑人,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家没文化嘛?假定是证人吧,传唤证上那是一错再错,从身份到法律适用,全给搞错了;假定是犯罪嫌疑人吧,那短信里头警察又涉嫌说假话,这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那法律适用错误,引用法律条文都能引错,这不是闹着玩儿嘛?还有啊,警察同志说的“询问笔录”,那也是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那只能是“讯问笔录”,这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再瞧瞧那传唤证,文号都违反国标了,这不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嘛?还有啊,视频中警察没穿制服,就跟逛街似的,这哪儿像办案子啊?还有涉嫌只有一名警察在场,虽然可能其他警察没拍到,但这事儿听着就悬乎。
最后啊,根据视频发布者的字幕,猜测可能最后警方真的将证人以犯罪嫌疑人名义拘传了8小时,还做的是询问笔录,这简直就是错上加错,大错特错!您说这事儿,是不是比那《西游记》里的九九八十一难还要难缠?
各位看官,您听听这事儿,是不是觉得比听评书还过瘾?但话说回来,这玩笑可开大了,公安部门作为最强势的行政执法部门,错了咋就不能当面认错呢?还坚持将错误进行到底,这不是在挑战老百姓的智商嘛?连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的错误都看不出来,这可真让人怀疑他们的业务能力了。
所以啊,咱们这社会啊,还是得讲规矩,讲法律,不能由着性子胡来。不然的话,这“变形记”还得继续上演,到时候可就不止是笑话那么简单了,那可是要闹大笑话的!咱们就拭目以待吧,看看这出“变形记”最后怎么收场!
注:以上评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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