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变形计,证人莫名成嫌疑!

教育   2024-11-16 16:03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写在前面:1.本文权利依据如后:1)宪法第四十一条2)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2.本文目的:对X单位涉嫌“违法违规”做法,提出投诉、批评建议,期望在工作纠正,确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提请注意:欢迎对号入座,但想通过网信删文了之的做法我们可能会通过信访渠道继续行使权利!


来源:抖音@谁的声音



01书证全记录

短信传唤证

1.公安:XXX,你好。

我们是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民警,我们在侦办XXX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你了解XXX的一些情况,属于该案的证人。每一位公民都有配合公安机关作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望你能接听电话,联系我们,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2.当事人:XXX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我不知情

3.公安:我们想当面和你了解一下,希望你抽出宝贵时间配合我们。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传唤证


榆阳公(刑)传字2024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兹传唤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性别女,出生日期1982年10月10日,住址XXX,于2024年11月01日16时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2024.11.82024.10.31


02对话全记录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了解情况的时候,肯定是一个证人,我们证人的当事人陪同人(男性):你不是你骗东西


当事人(女):那你为什么说我是证人,你为什么传唤证上给我写犯罪嫌疑人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这个这个,额...从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我们肯定是证人先进行询问这样子的

当事人(女):询问?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我现在给您做询问的笔录


当事人(女):那你这个是询问

陪同人(男):你你你这就都不对了,嗯,你这不对


警察(穿T恤,未着警服者):嗯嗯

陪同人(男):你这是犯罪嫌疑人,你知道吧,

当事人(女):你要看清楚你这上写的是啥?

陪同人(男):我看看我看看,你看好,呃,团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劣,犯罪嫌疑人,你这是犯罪嫌疑人,你把这弄清楚


03这起行政执法的问题


"大白们"判断视频不是全部,不仅未体现拘传8小时的内容,而且视频开头及结尾都非常突兀;涉及3地警方的合作,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榆林市榆阳分局,但可能是在延安做笔录


3.1证人变犯罪嫌疑人,这个bug太大,短信中非常清楚是证人,但传唤证中明确是犯罪嫌疑人

假定是证人

3.2传唤证整体错误,从当事人身份到相关法律适用及相关表述全部是错的


假定是犯罪嫌疑人


3.4此前的短信,警察涉嫌说假话

3.5涉嫌法律适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3.6警察所称"询问笔录"涉嫌说假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是---讯问笔录


其它问题:


3.7传唤证,文号违反国标

3.8视频中警察未着制服


3.9视频中涉嫌只有一名警察,当然,也可能其它警察视频中没拍到,那么这个就不是问题


3.10根据视频发布者的字幕,猜测可能最后真的警方将证人以犯罪嫌疑人名义拘传了8小时,并且做的是询问笔录,那就大错特错了!


综上,大白们判断,大概率真是证人,传唤证是提前打印好有错误,带到延安现场才发现错了,所以穿T恤的警察脸红肚子粗而且言语间多有迟疑,但最后还是将错就错,拘传了8小时坚持做完询问笔录


就说,这变形计也太魔幻了吧?作为最强势的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错了咋就不能当面认错呢,还坚持将错误进行到底!不会是连证人---犯罪嫌疑人的错误都看不出来吧?!


明确一下:本文仅根据视频所做分析,不代表事实,静候官方通报说真相,解疑惑



03评书---证人有风险,有人会变脸!


各位看官,今儿个咱们要聊的,可不是那寻常巷陌里的家长里短,而是一出发生在公门之内的“变形记”,比那戏台上的还要曲折离奇,让人听了是既摇头又叹气,心里头五味杂陈。话说这世道啊,真是无奇不有,就连那最该讲规矩的衙门里头,也能闹出这么大的笑话来,您说这事儿逗不逗?

咱们先从那书证说起,一张短信,一张传唤证,就像是戏台上的幕布,缓缓拉开,一场大戏即将上演。短信里头,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的公差们,那是客客气气,说是要请一位证人配合调查,言辞恳切,仿佛是在求着人家似的。可是证人到了当地警方现场,一瞧那传唤证,嘿,直接给人家扣上了“犯罪嫌疑人”的大帽子,这变化快得跟变脸似的,让人措手不及。


再来说说那对话,简直就是一出“真假美猴王”的现场版。警察穿着T恤,没穿制服,跟那证人还有陪同人一来一回,那场面,比茶馆里的相声还热闹。证人女士那是满脸疑惑:“你说我是证人,传唤证上咋又写我是犯罪嫌疑人呢?”警察同志呢,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像是被问住了的哑巴,那叫一个尴尬。


说到这起行政执法的问题,那可真是多了去了,三地警方合作,证人变犯罪嫌疑人的事儿,简直就是个大bug,短信里头明明白白写着是证人,传唤证上却成了犯罪嫌疑人,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家没文化嘛?假定是证人吧,传唤证上那是一错再错,从身份到法律适用,全给搞错了;假定是犯罪嫌疑人吧,那短信里头警察又涉嫌说假话,这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那法律适用错误,引用法律条文都能引错,这不是闹着玩儿嘛?还有啊,警察同志说的“询问笔录”,那也是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那只能是“讯问笔录”,这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再瞧瞧那传唤证,文号都违反国标了,这不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嘛?还有啊,视频中警察没穿制服,就跟逛街似的,这哪儿像办案子啊?还有涉嫌只有一名警察在场,虽然可能其他警察没拍到,但这事儿听着就悬乎。


最后啊,根据视频发布者的字幕,猜测可能最后警方真的将证人以犯罪嫌疑人名义拘传了8小时,还做的是询问笔录,这简直就是错上加错,大错特错!您说这事儿,是不是比那《西游记》里的九九八十一难还要难缠?


各位看官,您听听这事儿,是不是觉得比听评书还过瘾?但话说回来,这玩笑可开大了,公安部门作为最强势的行政执法部门,错了咋就不能当面认错呢?还坚持将错误进行到底,这不是在挑战老百姓的智商嘛?连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的错误都看不出来,这可真让人怀疑他们的业务能力了。


所以啊,咱们这社会啊,还是得讲规矩,讲法律,不能由着性子胡来。不然的话,这“变形记”还得继续上演,到时候可就不止是笑话那么简单了,那可是要闹大笑话的!咱们就拭目以待吧,看看这出“变形记”最后怎么收场!


注:以上评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各种分类,全不全呢?


手指代办必须精选

感谢大家在aqjubao@126.com里提供信息

也欢迎大家投稿,可以标原创的文章请注明相应信息及想法

关心你的关切
想你所想,急你所急,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