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常德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26条,主要包含继续实行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多渠道消化商品房库存、落实最低首付和房贷利率规定、扩大公寓购房者享受城市福利政策范围、出台“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支持政策、实施“以旧换新”购买模式、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优化购房落户及入学条件、优化房地产住宅用地供应、调整土地出让费用标准、做好房地产金融信贷支持、积极主动化解市场风险、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支持对商业和办公项目分割(合并)销售、缓解企业完税压力、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支持商务办公及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合理开展“商改居”、优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稳妥处理既有开发行为遗留问题等内容。
三、适用范围及期限
本政策措施所称市中心城区包含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按照财政受益原则,本政策措施中涉及的相关补贴资金,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由市级财政负担,其他各区由当地财政负担。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若国省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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