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群里的大学生兼职可信吗?
这么轻松就日入五百!垫点押金怎么了?
同学拉我入伙,应该不是“黑中介”吧?
我就是单纯好奇,不是说新媒体副业很赚钱吗?
!
防电诈提示
防电诈宣传做得如此细腻,为何总有“大冤种”上当?贪心+好奇+阅历太浅,导致青年群体被坑骗。
电信诈骗方式多样,手段层出不穷,从冒充政府机构到虚假兼职,再到网络借贷等,不法分子无所不用其极。
我们呼吁广大同学们高度警惕,远离电信诈骗,保护自身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走近案例,深究其因:
Part.01
案例一
2024年1月13日,某大学生被同学邀约,通过“快手”APP招募,下载“飞机”软件从事“手机口”业务,经“上家”教授用两部手机架设简易手机组网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电话。现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惩罚。
Part.02
案例二
某学校在校学生被网上兼职以500元/小时的高薪报酬诱惑,先后将其亲属以及同学的手机卡借用,为境外诈骗窝点拨打诈骗电话提供支撑。
期间,这位同学还邀约了其他四名同学用手机卡架设“GOIP设备”并拨打诈骗电话,获利749.5元。虽然,这五人均属未成年而未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该地教育局已约谈学校,并给予五人留校察看处分。
这两个案例揭示了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的主要渠道和方式:
1、通过社交媒体和网络招聘平台接触到所谓的“高薪兼职”;
2、高额报酬成为诱惑,吸引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3、出租出售两卡;
4、利用手机组网设备和GOIP设备等科技手段协助诈骗活动;
5、以及轻信同学和朋友的邀约,缺乏判断力和警惕性。
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不仅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当“老实好欺负”的大学生,用知识武装自己:
01警惕高薪兼职
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高薪兼职或工作机会,尤其是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通讯设备的。
02保护个人信息
不要随意泄露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号码、身份证等信息,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03核实信息真实性
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社交媒体信息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随意点击链接或下载软件。
04关注安全教育
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防诈骗教育活动,增强防范意识。
05及时举报可疑行为
发现可疑情况或被骗时,应立即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更多人受害。
让我们共同努力
远离网络诈骗
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