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莱茵兰:德意志共同体及其民族主义思想发展

文摘   2024-07-27 13:02   辽宁  

在欧洲,罗马帝国崩溃后形成的历史记忆,一直是后世对于霸权与文明想象及其实践的重要基础。蛮族在欧洲地区建立的诸多政权莫不以昔日的罗马为模板,或是从东方的拜占庭那里获得统治合法性,德意志民族亦然。

公元962年,“德意志之父”奥托一世通过与拜占庭政治联姻赢得罗马帝国法统。同时教皇约翰十二为其加冕,“神圣罗马帝国”一名,至此而成。在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与德意志民族几乎可以达到同义复现的地步。

奥托一世为了实现集权,快速获得天主教廷的财政支持,便通过广泛赐予基督徒田产和优免特权以制衡、削弱贵族的力量。从公元987年到1056年间,神职人员以这种方式至少接管了37个相对高级的司法审判所。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神圣罗马帝国并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一种包含了君主制、等级制和联邦制等诸多要素的松散政体结构。不同教派、种族、语言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博弈与角逐。

德意志民族在授职冲突、经济扩张和私人筑造城堡的持续影响下从一个单一的在黑暗时代沿着新加洛琳王朝路线组织起来的大型政体转变成为一个由大约24个具有独立主权组成邦联


神圣罗马帝国与德意志民族共同体想象

随着12世纪罗马法的渐趋复兴,日耳曼王公贵族日益强调以司法方式,向领地君民行使权力。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既不神圣,亦非罗马”,但帝国概念还是在乡间闾里发挥应有的向心力作用。

1356年,查理四世以《黄金诏书》确认皇帝由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并规定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具体选举程序。这个看似“民主”的制度,虽然让神圣罗马帝国成功延续了几百年,但却进一步加深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在之后几百年的时间里,“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的君主更像是最高法官和军事指挥官,而不是德意志领土的强力统治者。“帝国”由300多个大小不等的公国、自由市和贵族领地,貌合神离地拼凑而成。

“凯撒”本人享有着一种意识形态地位,却无法将其转换成为德意志地区现实的社会治理。到1494年,法王查理八世入侵意大利北部,日耳曼诸邦国的大公们才开始配合皇帝,建构一些基础的行政机构以回应地缘政治压力。

1499年,瑞士联邦宣布独立。时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不得不着手增强其在奥地利领土的管理效率,以解决各项财政困难。这位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者,借鉴了荷兰南部更为先进的财政管理模式,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这些改革立刻为竞争对手奥地利-萨克森(1499年)和巴伐利亚(1501年),进而为帝国内部每一个公国所效仿。一时间,德意志诸侯常司法、战争之外的共同利益为由扩大征税范围并从法律出发来予以论证。

宫廷或私人的顾问班子(Hofrat)处于这些新机构的中心,其成员大部分都是训练有素的法律专家,他们既作为邦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协作和监管的首要组织,又充当着一个最高诉讼法庭的审判长。

值得一提的是,受雇于德意志诸邦的官员对其职位并不享有任何私人占有的特权,完全是受过良好教育、法学素养过硬、职业道德感强的技术官僚。他们对自己的职务没有任何寻租倾向,这和英法两国有着显著区别。

通过与卡斯蒂尔、葡萄牙、萨伏伊、那不勒斯等拉丁欧洲政权的交往,德意志诸侯充分认识到那种卖官鬻爵体制的弊端。至少在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各邦,以及1660年之后的丹麦绝对主义政权中,几乎无人知晓包税制的具体运作逻辑。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世纪,德意志诸侯和英法两国国王一样,要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战争和税收问题上。各邦财政需求及其缺口稳步增长,其原因不仅在于连续不断的局部战争,而且还在许多冲突与宗教因素联系在一起。

1522-1523 年的骑士战争、1525-1526 年的农民战争、1546-1547年的斯克马卡迪克战争、1552-1555年的王储战争中,农民、宗教、阶级,各种要素错落于其间。像哈布斯堡王朝这样的欧洲霸主,还要把相当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到反击土耳其人的事业中去。

为了在乱世中求得生存,德意志统治者们在16世纪反复召集议会,以获得新赋税的批准通过。实际上,也就是在这段时期,各公国的王室收入从自有领地的财产决定性地转向定期的征税。

更重要的是,在这段时期的开端之际,各德意志政权新近形成的基础结构并不拥有集中并且管理这样一些税源的手段。绝大多数的等级议会有能力插手,甚至亲自接管若干税收事务,利用自己的征税代理人,设立独立金库,进而分配各种收入。

也就是说,除“勃兰登堡-普鲁士”和“奥地利-匈牙利”两个邦国外,其他德意志诸侯远没有那么强势。易北河以东和阿尔卑斯山以南,由于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与社会结构,与西部,日后称之为“莱茵兰”的地区有深刻差别。

17世纪上半叶,几乎整个神圣罗马帝国都被淹没在三十年战争的浩劫中。在连接巴塞尔与斯德丁的斜线两侧宽度为100 公里的范围内,每个省份都丧失了60-75%的居民,有许多农村公社从地图上就此消失,德意志民族的损失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

1618-1648年,德意志损失30-40%的人口,其主要破坏的地区包括符腾堡、梅克伦堡、库尔马克、图林根和黑森。易北河以西一片荒凉,地价跌到原来的1/4。德意志需要用一个世纪之久,才得以恢复元气。

18世纪初,“帝国”这个宽泛概念在不断回响,并与德意志身份认同越走越近。意大利人和勃艮第人对帝国多少都有认同感,但只有德意志人将“帝国”与自己的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Deutschland”替代“Germania”和“Teutones”,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代名词。“德意志人”在“政治”意义上既不是一个民族,在“文化”意义上也相当分裂。它只是波罗的海、北海与阿尔卑斯山脉之间的居民,处于四战之地,追溯罗马帝国荣光的呐喊。


德意志兰工商业经济发展与莱茵联邦

17世纪下半叶,像萨克森、巴伐利亚这样的德意志邦国,其战争能力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将自己嵌入这一体系中,而非像英、法那样可以调动多少税收资源。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动用了黑森-卡塞尔等五个德意志邦国的军队。

莱茵兰地区在经受了三十年战争蹂躏之后,手工工厂生产尽管出现停滞,但有些地区在经过短期调整后还是生存了下来。例如纽伦堡虽已不再是冶金业中心,但其制造玩具、时钟与珠宝的奢侈品行业却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法兰克福书市在17世纪末展出的图书约4万种,比16世纪增加了一倍;图林根、索林根与埃森一起,发展成为欧洲武器中心;巴伐利亚的纺织、玻璃、陶器,以及萨克森的银矿和铜矿开采、金属加工和纺织业,都有显著的发展。

1786年,德意志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产值约达91亿马克,工人16.5万人。但神圣罗马帝国政治的多头性极大地提高了运输成本,各诸侯国在莱茵河等重要水路交通上增设关卡。从宾根到科布伦茨直线约50公里的运输成本中,仅关税一项就要徒增53-67%的费用。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具有普世性色彩的启蒙思想信念与法律制度传出国界,席卷整个欧洲大陆。自由、平等、民族等理念在德国知识分子和民众中引起巨大反响,使每个德意志人都萌生出一种渴望在现有政治状态下获得个人自由和民族统一的梦想。

当时处在夹缝中生存的德意志诸半主权政治体,愈发遭受法兰西、奥地利和普鲁士三个方向的挤压。尽管1806年的“莱茵联邦”(Rheinbund)是在拿破仑命令下建立的,但仍然受到其境内总计1500多万臣民的欢迎。

在之后一百年间,德意志演绎出风格迥异于法国的民族主义传统。在法兰西人那里,民族主义是替代专制王朝统治,重新塑造国族认同的脱胎换骨。而在德意志头脑中,民族主义与自由意志无关,更多被视为在特定文化土壤上生长而成的自然有机共同体。

拿破仑被击败后,根据维也纳会议的规定,莱茵联邦的原先领土的一部分归普鲁士王国所有。虽已部分地成为“普鲁士王国的西部”,但莱茵兰地区的人民依然坚持使用拿破仑的法律制度,不愿屈服于普鲁士王国的统治之下。

同时,宗教问题亦不容忽视。几个世纪以来,信仰冲突已然根深蒂固。莱茵兰地区历代恪守天主教传统,与普鲁士王国新教徒们格格不入。在实际的统治过程中,柏林与莱茵兰也多有龃龉。

莱茵兰地区工商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意味着雇佣关系将农民从封建和庄园控制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可以打破身份制的约束,自由选择职业和流动范围。但在普鲁士,围绕着封建制组织起来的容克地主阶级,却依旧主宰着旧式政治权力和社会秩序。

当然,这种法律上的不平等,不止出现在所谓“野蛮、保守、封建程度较高”的普鲁士。以被认为是德意志境内最“自由”的邦——巴登为例。巴登大公国最早于1811年颁布宪法,但到1825年便被封建贵族集团废除。

原位于神圣罗马帝国东南隅的奥地利一向是德意志区域的强势存在,其物产丰盈,气候宜人,农牧业发达,采矿、冶金业一向比较先进,且自古以来就是南北商贸的重要集散地,是欧洲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

然而,奥地利对于统一德意志却一直是心有不甘,力有未逮。哈布斯堡王朝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贵族阶层,只有一些带有各自地域色彩的地主阶级,他们是因为宗教和王朝联姻才被聚集到哈布斯堡家族统治的大厦之下。

17世纪初,费迪南二世曾在各领地推行宗教改革,公然违反宗教协定迫害新教徒,此举遭到信奉路德派新教的波西米亚贵族的强烈反对。匈牙利又是奥地利构建集权国家难于逾越的障碍,马扎尔人从来不给奥地利大公毫无效忠意识,拥有高度自治权。

只要奥地利侵犯其特权,马扎尔贵族便会毫不犹豫的倒向土耳其人。与之相类似的,还有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山塞哥维纳等等。

由奥地利和匈牙利合并起来的立宪制二元君主国——奥匈帝国(Österreich-Ungarn)看似强大,但其内部却是一盘散沙,约瑟夫一世在奥地利本邦之外,根本无法进行实际控制与有效统治,只能用荣誉和特权来拉拢上层社会精英。

在这种形势下,19世纪的德意志文学、哲学和历史观表达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而复杂的民族统一期待和浪漫主义、历史主义思潮。也正是在这个“文化民族”的诞生进程中,德意志文化也逐渐从世界主义向一种独特的民族国家理念转变。


1848年革命与法兰克福会议及其《保罗教堂宪法》

1848年,一场在欧洲历史上意义非凡的革命浪潮被掀起。德意志境内的巴登大公国、巴伐利亚王国、黑森王国、普鲁士王国、萨克森王国、普法尔茨、莱茵兰等邦国先后发生民众抗议甚至暴动。大学生、工人、市民联合占据军械库,要求实行宪政。

各国政要紧急通过了多项要求权利法案的决议,做出一些小幅度改革,但显然不足以平息民意。从柏林到慕尼黑,从不来梅到维也纳,资产阶级市民要求实行出版自由、召开联合会议、组织人民自卫团。

人们走上街头呼吁推翻国王和贵族,进行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改革。他们高唱《马赛曲》,构筑工事,点燃杂物,无视当局对公众示威的警告,不惜与派来镇压的军队交火。在军警对游行、集会的公众进行弹压后,更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爆发。

德意志境内一天的武装冲突,至少导致数百人死亡,俨然内战一场。德意志各邦的保守势力只能接受示威民众的要求,包括议会选举,宪法和新闻自由,并保证将重组政府,批准公民的武装权利。

1848年5月,500多名德意志代表齐聚法兰克福的圣保罗教堂组成第一届国民议会,商讨制定德意志宪法,以期完成统一。不过,与会各方在其政治诉求上也非常“坚定”,分歧难以调解。

温和的自由派希望先起草宪法,而小部分激进派则希望立即宣布议会为立法机构。有拒绝与封建贵族妥协的;有赞成与封建贵族合作的;有倾向自由民主主义、注重制宪的;有自称是纯粹的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主义者的,等等。

考虑到普鲁士与奥地利两个大邦的特殊性,议员们在“大德意志”和“小德意志”两套方案间徘徊。可德意志诸邦国林立千年,地方主义早已根深蒂固。普鲁士和奥地利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非德意志领土,莱茵兰各邦国也不想在自治特权上让步。

经过长达10个月的冗长讨论,法兰克福议会终于在1849年3月通过《保罗教堂宪法》。该宪法规定统一的德国将成为一个政体为君主立宪制的邦联国家,由实力最强的普鲁士国王担任世袭制的君主。

然而,当时的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拒绝接受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授予的国王称号,明确表示接受这种被革命分子授予的“恶臭与污垢糟蹋的皇冠”是一种极大侮辱,并进而联同奥地利撤出在国民议会的代表。

1848年革命看似澎湃汹涌,但多数德意志人的斗争,只是针对封建阶级的专制压迫和物质剥削,至于何谓“权利”、“民主”、“自由”则一无所知。而且,德意志各邦国的进步主义者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

由于整个德意志社会没有党派和社团传统,有限的议会制传统,根本无法给社会各界提供一个相互之间沟通、协商的渠道。诸多社会问题和阶层矛盾不仅无法及时以最小代价化解,反而拖延至愈发恶劣,无法妥善解决。

这使得立宪派、激进派、自由派和产业工人皆不能团结在共同的明确的政治理念下,集中力量实现诉求,自然也就无法稀释封建贵族的影响力,国王反倒成为了他们的代表。结果仅过一年,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就被迫解散。

而法兰克福议会在解决民族统一这个最关键问题上暴露的无能和无力,使类似的所有人民代议制团体变得不可信的同时,也让保守派反过来有了长足的理由和底气,去嘲讽议会模式的功能和有效性。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保守派与民族主义者在此后更加坚信,统一作为纯粹的现实政治问题,只能靠利剑来解决。自由主义者们的国民议会及其宪制诉求,都是一些徒劳而抽象,最终沦为一场大学生辩论会。

德意志人对代议制政治的兴趣与好感受到严重破坏,并重新将政治的未来托付给了君主或政治领袖。从此以后,德意志宪政理论总是和皇帝有关,并在关键位置总是有王权的参与。宪法由君主钦定,成为德意志民族的重要政治考量。

19 世纪西方思想中的自由、进步的人类激情,在这里都不见踪影。开明君主专制下的绝对主义国家在德意志乃是德国建构统一民族国家的最高伦理力量,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然法传统在德国越来越式微。

事实上,在1848年到1945年间,影响德国宪政演进方向的一个根本政治情势正是,那些奠基现代政治道德原则的自然法权观念不断被边缘化,直到最后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德意志民族主义共同体的政治乌托邦激情。


第二帝国时期的莱茵兰社会政治形态

1858年,威廉大公摄政并于1861年继位为普鲁士国王。不同于前任普鲁士国王在政治领域的固步自封和因循守旧,新上任的威廉一世主张通过保守型的立宪主义去巩固普鲁士的霸权。他呼吁要深刻地认识宪法的积极意义,并确立更有弹性的国家决策机制。

他坚信,只有通过非革命的立宪方式,去自上而下地改革绝对君主专制,才能真正团结广大民众,弥合国内保守派与自由派的理念分歧,设法满足自由主义者们的许多要求,进而更好地维系普鲁士君主政体。

19世纪60年代初,自由派的命运出现戏剧般转折。在威廉一世的带动下,每个德意志邦国都实现了陪审团公开制度,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废除那些令人反感的文字与新闻审查机制。议会里面的民选代表也可以自由辩论,享有立法权和增税权。

普法战争之后,俾斯麦的“小德意志”方案实现。但莱茵兰的大部分地区并入普鲁士王国的过程并不顺利,莱茵兰人民一直将霍亨索伦王朝的统治视为占领状态。连俾斯麦自己也不认为是在“统一德意志”,相反他觉得是在“扩张普鲁士”。

俾斯麦的目标,是要勾连起普鲁士地图上互不接壤的东、西两部分领土。实际上,1866年普奥战争结束后,俾斯麦就已经打算收手。他所组建的北德意志邦联,其总理只是普鲁士王国派驻邦联参议院的“代表”,一个单纯的外交官员。

1870年,拿破仑三世向普鲁士宣战,因为保持法兰西-莱因兰“共同防御”机制一直是法国对德意志易北河以西地区的战略态势。而俾斯麦之所以也选择战争,主要是他想要修正1867年才刚刚建立的那个美因河以北的新国家——“北德意志联邦”的内部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巴登、符腾堡、巴伐利亚、萨克森这四个南德意志邦国在这场战争中之所以倒向普鲁士,是迫于其对拿破仑三世控制的憎恨,而不是对普鲁士的爱戴,才履行其“爱国”义务的。

俾斯麦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德意志第二帝国成立后,他完全不打算追求在北德意志邦联的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的政治实践,并利用普鲁士以外各邦捍卫独立性的本能,对对他们的要求竭力予以满足,反之也将每一个让步都同等的加之于普鲁士王国。

更值得玩味的是,在普法战争爆发之初,很多自由派人士对俾斯麦采取严厉的抨击态度,但到“全面”胜利后,他们转而支持这位铁血首相的判断,折服于威廉一世和俾斯麦的卡理斯玛精神。

可这种对个人气质与统治手腕的服膺,终归是有限的,德意志帝国需要更为宏伟的叙事为其增加统治莱茵兰地区的合法性。而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曾经将普鲁士与德意志其他部分联系在一起的特殊历史时期,自然而然成为绝佳养料。

日后著名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就认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当局和一部分社会精英之所以过分沉浸在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性回溯中,其原因就在于要通过建立某种连续性,为新帝国提供合法性。

但落实这些目标的困难首先在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历史难以与任何19世纪民族主义模式相调和;其次,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并不表明1871年的结果是历史必然的或甚至是可能的。

其只有通过两种方式来与现代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一个是世俗的民族敌人的观念,通过反对这一敌人,德意志人民确定了自己的认同,并努力实现国家统一;另一个是征服或文化、政治和军事霸权的观念,并分散于众多其他国家中。

这样,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遗留问题,决定了德意志人心目中的帝国(Reich),就应该包含整个中东欧的德语区。俾斯麦和威廉一世固然伟大,但美中不足的是,奥地利被排除在“德意志帝国”之外。

历史展现了自身非线性的一面,“帝国”一词在德国社会各阶层中间所激发的联想,远远超越了俾斯麦所创建的第二帝国体制。“Reich”不仅应该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也应该是尘世所想象的“上帝之国”;更应该拥有某种宗主国地位的普适性。

正如日后纳粹口号所说的“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帝国,同一个领袖”。始终有德国人认为,俾斯麦建立的帝国只是部分地实现了真正德意志帝国的构想。他们的声音起初被普法战争胜利的喜悦淹没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

不止是普鲁士,莱茵兰地区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也开始狂热地叫嚣着完成俾斯麦未竟的事业。令人遗憾的是,一战前德国人自己所创造的俾斯麦形象竟然如此错谬。第二帝国的成功实现所引发的陶醉感,正让位于各种不满情绪和大国沙文主义,直到1914年全面爆发。


尾声
在第二帝国的民众眼中,这位老宰相依靠着利剑和鲜血将德国推上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实,他的卓越天赋在于高超的外交技巧和克制持中的气度;他对于如何赢得世界的信任有着相当独到的理解。

而在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德国外交,恰恰对此背道而驰。1890年俾斯麦下台后,在威廉二世的“世界政策”之下,俾斯麦的“大普鲁士”理想被强套上一件“小德意志”外皮。其威胁是深远的,只不过因为此时普鲁士占有绝对优势而没有暴露出来。

德意志第二帝国很难说是一个中央集权,或者联邦制的统一国家。一战战场上来自巴伐利亚的德国士兵未必有多讨厌英格兰和法兰西,却特别仇恨普鲁士。在他们眼中,“德意志”和“普鲁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战后,德国国内动荡不安,意识形态冲突层出不穷,诸多地方分离主义死灰复燃。1919年2月,应科隆市长阿登纳的邀请,莱茵兰的60多名公民领袖在当地举行会议,议程上只有一个项目:“创建莱茵共和国”。

1923年,莱茵兰分离主义达到顶峰。但由于法国占领鲁尔的代价越来越高,巴黎实际上面临着沉重的政治压力,加之“莱茵共和国”内阁一片混乱,魏玛政府选择重拳出击,仅仅在警察的帮助下,便轻松扑灭了莱茵独立势力的火苗。

经过一个世纪的融合、经济文化上的沟通以及多次战争的磨练,莱茵兰与柏林的关系尽管梳隔,但绝非剑拔弩张。步入极端的1930年代,莱茵兰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情绪始终在大、小德意志方案之间来回荡涤。只有巴伐利亚的独立倾向,始终维持在一定水平。

作为欧陆的传统德意志强邦,巴伐利亚是在1871年,被普鲁士通过武力手段强行纳入第二帝国的。然而,之后其仍然拥有与德皇威廉二世与普鲁士邦平起平坐的王国地位,并保留独立的邮政、铁路与军队等事务的自主权。

二战后,德国人看似丢失了波美拉尼亚、西里西亚、普鲁士等19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但对于“莱茵兰人”来说,这样的安排意味着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德意志”方案终于得到了实现。既没有奥地利这支“搅屎棍”,也没有大块非德意志区域作为“统一”事业的绊脚石。


60坪的读书笔记
学生时代和现在的读书笔记整理,不知道有些会不会禁。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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