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天等县人民法院龙茗人民法庭、福新镇司法所协助福新镇矛调中心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纠纷。李某和黄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道高约5米的土坡,刘某的房屋则建在了这一道土坡之上。常年的风吹日晒导致该土坡产生了水土流失现象,如不及时加固,土坡垮塌,会严重威胁到李某、黄某和刘某(三人均为化名)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固土坡需要约2万元,三人在出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黄某和李某认为加固土坡只是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安全通行,其二人只愿意各出资2000元,其余由刘某承担;但刘某则认为加固土坡三方一起受益,因此费用应当均摊。
眼见土坡垮塌的风险日益增加,而出资分歧使加固土坡事宜迟迟无法落实,李某遂到福新镇矛调中心申请调解。
福新镇矛调中心在接到李某的调解申请后,于2024年11月8日,联合龙茗人民法庭和福新镇司法所实地开展矛调工作。刚开始时,李某和黄某情绪比较激动,在调解过程中,赵法官和郑所长耐心听取了三方的陈述和诉求,并深入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再从加固土坡的紧迫性、垮塌后的法律后果、邻里和谐关系等多方面耐心劝解,开导双方当事人;福新镇矛调中心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则从现有政策、有利通行、方便生活等角度做思想工作,并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
经5个小时不懈努力,最终李某、黄某作出让步,而其余资金刘某也愿意承担。三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了协议,在签署协议后主动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这是龙茗法庭通过基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龙茗法庭将慎终如始,坚持贯彻学习“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办案、用情疏导、用法释疑,以“减少诉累”的理念,主动履职、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凡人善举”,让温暖入民心,让公平正义进万家。
图文来源 |椒乡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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