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桂林一骑手车祸致颅脑受伤死亡

时事   2024-11-03 18:18   广西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在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骑乘者不戴安全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可以说,安全头盔是骑乘者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下面的案例,大家可以引以为戒。



今年9月18日,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东站路口往铁山工业园方向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骑乘者是一名女性,事发时其倒地当场死亡,死亡原因被判定为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科长  廖志强

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突然车辆一歪撞向一旁的路牙石,随后人倒在地上,头部撞到地面。事发地点路况良好,周某某全程未佩戴安全头盔。



今年7月18日,廖某某驾驶小车经过人行横道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董某某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上的董某某和罗某某受伤。民警在调取公共场所视频后发现,董某某及罗某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并未系好头盔的安全卡扣,车辆被撞击后,两人当场被撞飞,头盔飞了出去,两人落地受伤。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科长  廖志强:

后座乘坐的人员罗某某被撞击落地后当场昏迷,除全身多处骨折外,还存在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及颅骨多发性骨折等情况,受伤较为严重。



上述事故警示我们,安全头盔不仅要“戴上”,还要“戴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首先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尺寸合适、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佩戴时,应将头盔水平放置在头上,不可前仰或后翘,以免影响保护效果;最后记得调整好束带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出部分空隙,不能太松也不能太紧。



来源 |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

新闻推荐:

受贿605万元!百色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周作铁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
广西南宁某学校学生结伴跳楼系谣言
冒充交警支队协警诈骗,广西2人获刑!
  我们的视频号也不错哦↓↓ 


更多精彩资讯,关注法治君微信推送




觉得不错,点个赞吧👍







法治最前线
专业解读广西本地老百姓利益相关的热点、焦点、难点的媒体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