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灾害事故的不断增长,社会救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救援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能够正确引导、整合、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必将成为政府救援的有益补充。文章介绍了我国目前社会救援队伍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关键词】社会救援队伍;灾害事故;政府救援
社会救援队由业余运动员、户外运动爱好者、个体经营户等人员组成,多是以俱乐部形式进行救援活动的半职业救援队,主要从事意外事故的营救工作。社会救援队技能熟练,通过定期培训与演习,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并且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各种抢险救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我国社会救援队伍生存现状
目前我国比较专业的社会救援队伍有40支左右,这些救援队伍的日常工作都由各自的管理组直接管理,队员都是由具备野外丰富实战经验的户外救援专业人士担当。队伍人员每年都会参加红十字会培训部进行的救生员培训,与各省劳动厅、省市体育局进行户外技能培训,具备各种救援装备。在实施救援行动时,产生的费用以队员自费为主。
二、社会救援队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均为自发组织,没有相关部门对救援队进行监管和领导。
(二)发展模式不成熟,组织机构相对不完善。
(三)较低的社会认知度。
(四)缺乏资金支持,欠缺专业救援力量。
(五)保险机制不完善,缺乏安全。
三、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关键点
(一)坚持队伍的志愿者性质。社会救援队伍不以盈利为目的,队员并不是以救援工作作为第一职业,他们都来自不同的社会岗位,在有紧急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停止自己的工作,积极参与救援,救援工作结束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参与紧急救援活动是队员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提供专业化资质培训。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于2005年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社会化救援事业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和支持,随着我国国民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国公益事业也得到了全面提高。
专业化资质的高低决定了社会救援队伍在面对救援活动时能够发挥作用的大小。根据调研报告,目前我国社会救援队伍所获得的资质主要是国家红十字会救生员和户外体育方面的运动员等级证,其专业化程度不高,所涉及到的范围较窄,很难满足救援活动所需。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共同建立的紧急救助员等十项新的职业及标准,主要是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针对救援行动所进行的综合培训,实践性强,对社会救援队伍来说这是一个主要方向。
(三)建立救援队利益保障机制。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对于救援者从事的救援行为认定为高危行为,因此,救援者无法得到保险机制的有效保护,即使有些保险公司有一些针对该领域的保险产品,但其保障金额和时间都无法符合救援行为的需要。为此,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公益保障机制,对社会救援队伍的安全提供绝对保障。
另外,在社会救援队伍当中,队员都是来自其他岗位的社会人员,紧急救援工作都是他们的第二职业,所以也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当救援人员在面对救援工作而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停下来时,他自身的工作和单位肯定会受到不小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负面影响,对于救援者而言,随时面临着紧急损失或者失业的危险,因此,为了鼓励这些救援者积极参加社会救援行动,让救援者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得到保障,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进行引导。
(四)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器材。目前国内的社会救援队伍,因为不同级别,他们的救援专业设备都存在较大差异,以北京蓝天救援队为例,具备了冲锋舟、潜水服、山地救援等专业设备。但是,在生命探测、防疫、消毒、信息通讯等方面,社会救援队伍缺乏这方面的设备仪器,这就增加了救援难度和救援风险,在有些时候对救援者自身也会造成较大伤害。因此,必须提高社会救援队伍救援设备的专业化水平。
(五)建设信息通讯系统。如果社会救援队伍配备有一套快速有效的信息通讯系统,当他们在面对紧急救援时可以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投入到救援活动当中,把损失降低到最大程度。
目前国内的社会救援队伍只要是负责各自覆盖区域的救援活动,缺乏统一组织协调,当外地人进入异地区域,很难获得有效的求救号码,往往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如果能够通过职能部门设立全国统一呼叫号码,通过通讯专接系统,及时与周边的救援队伍取得联系,并同时与119、110、120等系统对接,达到一旦发出求救信号,政府、军队和社会救援队伍等所有人员同时开展救援活动,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大幅度提高救援效率。
四、社会救援队伍的发展方向
(一)构建全国统一社会化救援组织,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指导。
(二)建立标准,完善组织管理,提高专业化救援水平,严格审核队伍救援能力。
(三)建立专项公益基金,接受国家、社会、企业、个人的捐助,用于设备更新、技能提高、安全保障,参与救援,回馈社会。
(四)以提供紧急救援服务为业务方向,开拓自身生存模式,建立良性循环的发展链条,促进社会化救援体系建设。
五、社会救援队伍建设的社会意义
(一)社会救援队伍是社会救援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完全能够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提供必须的救援服务,降低损失,留住生命。
(二)社会救援队伍可作为国家救援行为的有益补充,在大规模自然地质灾害等事件的救援中,作为国家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提供一线救援和后援服务。
(三)社会救援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民众的自救能力和意识,全国统一的社会化救援组织成立后,其自身品牌影响及救援行为,必将大大促进一般救援常识的普及和提高大众参加救援培训的热情。
(四)社会救援队伍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生活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救援服务本身就是保障大众在突发事件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化救援体系的建设,利国利民,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转载自:https://www.xzbu.com/4/view-4650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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