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已对部分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升级改造,现将升级改造后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设置地点:政通街新苑小学门口南向北;政通街新苑小学门口北向南。
二、抓拍取证的违法行为:上述设备抓拍取证的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与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上述设备自本公示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8日
来源|衡水交警微发布
【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住自己,加强自身防护。自己安全,全家安全,社会也多一份安全。自己防护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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