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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增“行驶中,连续使用起步挡行驶距离超过50m”扣100分(30109);
2. 新增“操作完成后不关闭转向灯”扣10分(30212);
3. 新增“行驶中未加至次高挡及以上”扣100分(40402);注意速度未作要求,是否要求报支队总队;
4. 新增“行驶中在次高挡位及以上行驶时间不足5s”扣10分(40404);注意速度未作要求,是否要求报支队总队;
5. 将原“不按指令平稳加减挡,扣100分”评判修改为:“行驶中越级加挡,扣100分”(40401);
6. 新增“ 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扣100分”(40702),现考试道路暂无条件达到该考试评判要求;
7. 新增“超车时,未根据被超越车辆速度和道路限速选择合理行驶速度,扣100分”(41407);
8. 将原模拟夜考项目“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100分”调整拆分修改为随机抽取5种情形中的一种:“通过急弯;通过坡路;通过拱桥;通过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100分”;
9. 学员第一把考试“上车准备项目”和“模拟夜考项目”已考且未扣分,第二把考试可不再考以上两个考试项目,身份验证通过后,直接从起步项目开始考试。
备注:关于科目三新增3个评判说明:a.起步项目:起步前,不检查仪表,扣5分;b.起步项目:具备起步条件但超过10s未起步,扣10分;c.靠边停车项目:在前后无干扰条件下停车后,再次挪动车辆,扣10分。因为涉及到车辆所处的环境问题,考试系统做不到准确的自动评判。如果强制以其它信号作为环境的依据,可能会带来考生对考试评判问题投诉。这三项新增评判由人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