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文摘   2024-06-27 19:38   江苏  

获得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登录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获得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科目类530分,物理科目类516分),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志愿无效。学校招生专业组代号、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综合评价(B类高校)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关于填报的志愿是否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我校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报名阶段填报的志愿仅作为参考,两次填报的志愿不需要保持一致



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5%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各项分值四舍五入保留至2位小数)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普通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


附件

咨询方式:0513-850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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