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技师学院),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语言表达、理解归纳、沟通能力较好,普通话标准;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底色不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验证报告一份、其他个人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前往宁夏铁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南路御景花园6号楼)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综合分析、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铁发人力公司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写作能力等。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铁发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笔试。
六、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确定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拟聘用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复检费用。
(三)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宁夏铁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执行基本工资(1850元)和考勤工资(2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按照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薪酬管理办法计发工资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如有变动,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方式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电话:0951-3022666 3010522
附件: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招聘咨询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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