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亳州两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政务   2024-11-06 11:36   安徽  

11月4日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

亳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特供酒”违法问题线索

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等名义

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次征集范围包括



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举报有奖

线索要求内容能够反映明确对象,有必要的图片或视频等证据,便于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市监稽〔2022〕4号)规定奖励条件的,严格依据该细则执行举报奖励。

举报时可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8-12315,亳州市公安局0558-110,或通过电子邮箱:bzscjspltk@163.com进行反映。来信地址:亳州市杜仲路679号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班6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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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锦文  张冠军
一审:丁静  二审:贺梦茹
编委:马明亚   主编:朱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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