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微信群内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政务   2024-10-24 18:31   西藏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

西吉公安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

一人被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回顾

村民马某山因羊只丢失,在村组群中用发语音的方式对同村村民马某进行辱骂,共发语音29条。某山对其在互联网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某山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无疆,言论有界。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文明有度,切莫因一时冲动,为口舌之快,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 网信西藏、西吉网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一审):白玛

责编(二审):格桑曲珍

终审(三审):胡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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