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
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有人明知
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024年11月10日17时38分许,靳某某驾驶甘EK***6号二轮摩托车,在候王公路上行1公里200米路段处掉头时,与王某驾驶沿该路段由东向西行驶的甘EN***8号二轮摩托车相刮撞,致靳某某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形成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靳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驾驶未按期检验的二轮摩托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什么是“无证驾驶”?
1、驾驶人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
2、没有经过车辆管理所的正规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希望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莫无证驾驶,自觉监督身边人,不要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拒绝乘坐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