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红包(转账)的二三事

学术   2023-12-30 12:3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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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微信的“红包雨”纷至沓来,这其中包含了对家人的关怀、朋友的祝福等。发红包本来就是传统习俗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微信红包的便捷让过年的氛围更上一个台阶。但微信红包以及转账同样也存在着潜在的法律风险。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律服务中心(下称“西政法律服务中心”)在2024来临之际,为您送上最“硬核”的大礼包,让您的2024年与“法”相伴!


01


注意别“娱乐”变“赌博”!

微信红包作为移动支付发展的产物愈来愈受到大家的青睐,主要为联络感情、活跃气氛。然而该支付工具在为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违法犯罪提供了新的空间。实践中,行为人利用微信红包实施的犯罪行为涉嫌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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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链接


案例链接一:

谢某军、高某、高某樵、杨某彬开设赌场案(指导案例第106号)

被告人向某建立微信群,并纠集被告人谢某军、高某、高某樵、杨某彬等人为代包手,邀请他人加入。规则前期为固定抽头,即上一轮抢到红包末位数最小(或末位数为特殊数字等)的人通过微信将赌资88元转账给代包手,代包手将其中的60元作为赌博红包再发到群里用于下一轮赌博,并依次循环,剩余款项3元归代包手、5元归群主、20元放入奖金池,用于奖励抢到特殊数字的人(如4个8、顺子、对子等)以及垫付逃包的费用,若奖金池中有剩余,则群主会作为福利红包再发到群里。后期规则为浮动抽头,赌资变为138元,代包手仅发出100元作为下一轮赌博红包,剩余38元中3元归代包手,35元放入奖金池,用于奖励抢到特殊数字或者垫付逃包费用,奖金池中每天剩余奖金作为群主的抽头款。


案情链接二:

李超、马泽彪、黄耿忠赌博案

2016年11月开始,同案人赵质武(已判刑)开设1个名称为“神牛四海”的微信赌博群,先后雇佣同案人赵耿坚、赵晓阳、赵端生、赵坚武、李才顺、赵胜鑫等人(均已判刑)在其位于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的楼房中操作运营,同时将股份分为10至15股,招引他人入股。该赌博群采用“斗牛”方式进行赌博,先由参赌人员通过抢庄方式确定庄家,再由该群操作人员发出1个微信红包,并利用“机器人”赌博软件,根据参赌人员抢得的红包的尾数数值确定输赢。该赌博群按照每次投注总额的5%向庄家抽头,其中,3.5%返利给庄家和参赌人员,剩下的1.5%为该赌博群非法所得。被告人李超、马泽彪、黄耿忠加入该群成为会员,多次与他人合伙坐庄参与赌博。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小总结

微信红包是亲朋好友等特定熟人之间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不涉及到营利目的的,为赠与行为,并非违法犯罪行为。从上述案例可知,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建立抢红包群,制定营利规则,通过抽头牟利,红包性质就发生了转变。组织者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参与者涉嫌构成赌博罪。在拒绝实施赌博行为的同时,自身也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参与微信接力红包活动。若被熟人或者陌生人拉进抢红包群,应当确认该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该群若是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的,可截取群里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聊天内容作为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西政法律服务中心在此提醒大家,用娱乐的心态对待微信红包,远离赌博!

02


小心微信上的红包骗局

若遇到好友或微信群中发来需要输入密码、个人信息的红包,或是要求转发、带有诱导性转发语的红包,切记要提高警惕!该类红包往往对微信收款界面进行了改动,让微信用户误以为输入密码是在领取红包,实际上却是给对方转账。遇到以下几类异常的红包,请及时退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链接

案例链接一:

2014年的“陈光标事件”中,涉事的ID为“gbc1968”微信账号,为了保证效果逼真,涉事者的用户名为“陈光标”。同时,其头像是西装革履的陈光标的照片。该钓鱼者广而告之地宣称在大年三十会派发2000万元红包,前提是期盼者们应将上述的ID拉入到自己的微信朋友群。在不用实名认证的情形下,许多微信用户纷纷照办。除夕夜,大家久久期待的红包并没有出现,相反,设套者则埋头在每个微信群里抢领群员所派发的红包。


案情链接二:

2015年2月5日14时20分,江苏南通市通州区的陈某在微信上收到好友发来的载有最高可抢500元代金券的红包链接,陈女士点击后竟中了大奖,其按照兑奖说明输入身份证、手机号、微信号等个人信息,还扫描了一个二维码。几分钟后,其发现与微信账号绑定的银行卡上的资金余额少了1万元。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小总结

天上不会掉馅饼!互联中涉及财产交易的操作都要十分谨慎,不要轻易进入红包群,不要轻易点开红包链接(如带有“现金红包”“AA红包”“999高额红包”等字眼的链接)。无论是何种电信诈骗,其目的是让受害人给对方打钱,因而涉及密码、身份信息等一切与金钱往来的信息都要格外注意。同时,也有通过微信红包封面进行的骗局。以“小额、广撒网”为特点,行为人声称购买序列号就能获得红包封面。然而,微信官方明确规定红包封面定制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微信用户收取红包封面费用。面临种种骗局,西政法律服务中心提醒大家,互联网中的世界,眼见不一定为实!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甘露

编辑|李茜雅

审核|杨安丽 徐一婧 邬哲岑 韩冰



西政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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