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防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人防警报设备设施性能,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9月18日开展人防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福泉市范围内
三、试鸣顺序和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3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鸣响时间间隔为3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人防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福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图文来源: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一审一校:李 灿
二审二校:李 灿
三审三校:刘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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