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见义勇为受伤,关键时候被救老太却不吱声!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22 11:41   广西  

柴先生,为了救助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自动扶梯上岌岌可危的七旬老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受多处重伤。然而,当他试图联系老人以确认事情经过时,却遭到了拒绝。于是,柴先生决定将获救的老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财务补偿。此案究竟会如何裁定,备受关注。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的一天,古老太(化名)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的上行自动扶梯上突然失去平衡,向后摔倒。后方的柴先生见状,迅速冲过去想要防止古老太摔倒带来的伤害,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他的及时救助成功避免了古老太摔倒的风险,但由于冲击力太大,柴先生当场受了伤。

柴先生当即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结果被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以及左足和左踝的退行性改变。医生建议他进行支具固定和为期两周的休息,并安排了后续的复查。这样一来,柴先生不得不请病假三周,并花费了超过4200元的医疗费用,还额外购入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费用不菲。

在此事件的后续中,柴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甚至还被授予了“普陀好人-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他的英勇和善良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榜样。然而,柴先生在向地铁站的警务处寻求帮助,要求与古老太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时,却被老人拒绝了。这一拒绝,让柴先生感到非常失望。

柴先生在心中思索,自己出于对古老太的保护而受伤,因此对方作为受益人理应给予他适当的补偿。于是,他将古老太告上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请求判决对方支付医疗费、停车费、交通费、医疗辅助器具费、营养费及护理费等,合计超过1.5万元。古老太虽承认柴先生出于救助的动机,但她认为这一情况并不符合法律上的补偿标准。她表示愿意给予柴先生一定的补偿,但对于他提出的营养期和护理期长达太久表示异议,认为应适度调整。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于10月8日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互帮互助的精神理应得到弘扬。同时,根据法律,因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导致自己受损的,侵权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益人是否给予补偿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柴先生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约定上,并没有义务承担这样风险,而他为保护古老太的权益而受伤,其行为无疑是见义勇为,值得社会的尊重与赞扬。由于古老太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侵权行为,因此作为受益人,她理应给予柴先生适当的补偿。

经过核算,法院最终认定柴先生的实际损失达到7990余元。然而,补偿责任与赔偿责任是有所不同的,考虑到柴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以及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法院最终裁定古老太需向柴先生支付7000元作为补偿。

对此判决,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有人评论,“不要让热心人受到冷遇”,“该老人实在让人心寒”,“甚至认为按双倍赔偿都不过分”。大众的声音传递出对善良与勇气的期待,呼吁社会应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助人为乐的行为,而不是让有正义感的人心灰意冷。

柴先生的遭遇引发了关于见义勇为与法律责任的广泛讨论,许多人开始反思在善意施助与法律规定之间应持怎样的态度。通过此案,期待更多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能够心怀信念与勇气,继续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法律的正确引导与支持,必将帮助社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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