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西吉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4〕37 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村初审,我镇审核,冶香梅等70人符合申报农村劳动力在乡返乡转移就业补贴,古建鹏1人符合申报农村脱贫劳动力赴闽转移就业补贴,古清泉等74人符合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马文琴等30人符合申报脱贫劳动力省外(不含福建)转移就业补贴,惠金翠等35人符合申报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转移就业补贴,共计补贴人员148人。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问题,请以电话、来访、书面等形式向兴隆镇人民政府举报。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11月17日
投诉电话:0954—3779018、12317
来信来访地址:兴隆镇人民政府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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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苏小花
责 编:李志强
审 核:蔡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