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坐爸爸的车 和爸爸一起“回家”

文摘   2024-08-23 17:33   河北  

我要坐爸爸的车 

 和爸爸一起“回家” 





时隔半年的父女相聚



从北化龙村党群服务中心启程返回雄县时,王某的哥哥抱着欢欢问道“欢欢是坐伯伯车和娘娘一块回还是坐爸爸车和爸爸一块回呢?”“我要坐爸爸的车,和爸爸一起回家!”半年没和父亲相见的欢欢一眼就认出了父亲停在门口的黑色轿车,从伯伯怀中挣脱开来,小跑着赶到车旁,等待和父亲一起返程。作为孩子的父亲,王某当时眼泪就止不住的掉了下来,在场执行干警、当事人亲属、镇村干部也纷纷感动不已。







打完官司,“丢了”女儿



以上感人情景,正是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俊维法官团队近日办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执行案时所经历的一幕。王某(男)与杨某(女)于2015年相识并结婚,育有一女欢欢(化名),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纠纷,于2023年起诉离婚,庭审中,就女儿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矛盾尖锐,最终法院判决“夫妻财产由王某分割支付杨某7万元,女儿由王某抚养,王某自行负担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加之爱女心切,杨某竞私下将欢欢从雄县某幼儿园接走,带至赵县孩子外婆家抚养并拒不送回。眼看打完官司,女儿却被偷偷带走,连见女儿一面都困难,王某无奈向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方联动,送孩子“回家”




考虑到赵县和雄县相隔几百公里,本案属异地执行,加之干警不懂赵县方言,与当事人沟通困难,王法官提前对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又联系到包村乡镇干部和当地村委会干部,最终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几方工作人员碰面。

“不单是女方,孩子的姥姥姥爷对孩子感情也很深,男方一定要保持克制,不行咱就‘背对背’的谈。”村书记李某坦言。

“大家放心,我们雄县法院负责做男方工作,女方这边工作还得辛苦贵院同事和各级干部。孩子在雄县出生,在雄县读幼儿园,贸然换一个新的生活环境孩子很难适应,不管是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还是从父母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考虑,跟父亲生活都是对其最有利的选择。咱就按李书记说的办,‘背对背’做工作,随时沟通进度。”王法官表示。

经工作人员了解,孩子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和男方关系更为亲密,因双方矛盾尖锐,男方一直有意阻碍女方探望孩子。女方对判决本身并无异议,但对王某迟迟未支付分割财产心有不满,同时,更多的是担心后续“探望权”得不到保障,其将孩子接走拒不送回,要的就是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基本了解双方情况后,王法官趁热打铁,将双方集中到党群服务中心,在两地干警、双方亲属、镇村干部见证下,详细向男女双方释明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并对男方不及时分割财产和女方私自带走孩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就女方最为关注的探望权“后续保障”事宜协调男方当场给出具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打消双方疑虑。王某也当场将7万元分割财产支付给杨某。眼看执行时机已经成熟,王法官当即决定让王某带孩子“回家”,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抚养权纠纷执行案件因其特殊性,不能一概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更需要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倾听双方诉求,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本案中,执行法官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托执行联动,找准关键矛盾,有效化解双方分歧,促成一致解决方案,成功送孩子“回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效果。同时,法院也在此提醒,每一个孩子都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结晶,离婚后,虽感情不在,责任仍在,作为孩子的父母,仍有义务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给予孩子相应的照顾和关怀,让孩子在不完整的家,享受完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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