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第七次和Lindsey(她是一个来自美国的基督徒)见面研读《约翰福音》,快结束时她聊到了“家”的概念。
“如果你找到了家,”她说,“你就可以不去冒险以求找到什么。当然,你还是可以去冒险,但那只是为了乐趣。因为你已经有家了。”
她的家是耶稣,我的家呢?
今天看到了《约翰福音》第五章,里面耶稣问一个生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你要痊愈吗?”
为什么这么问?谁会不想痊愈?
可能我就不怎么想。
一直以来,痛苦被我放在神坛上。我企图从痛苦里提取意义。快乐属于未知领域,它令我恐惧。
几天前,我给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发了堪培拉郁金香的照片。我说,“春天到了。”
那天晚上,妈妈去奶奶家吃饭,奶奶看起来很开心。第二天,外婆给妈妈打电话,说我给她发了花的照片。
我的家不是意识形态、政治理想,也不是宗教信仰。我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家,那就是我自己。
我不想痊愈,也许因为我本质上不是一个生病的人。
看得到到树上长出的新芽,能给长辈们发初春的照片,这样的我,能病到哪里去呢?
我的灵魂没有什么缺口。当我意识到我是完整的,我是自己的光,我就会有一些底气。这样,我就敢继续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会继续吃药,可能要吃一辈子。但我拒绝称自己为病人。我怪,这不代表我需要改什么。
春天来了,我又要开始冒险。
冒险回来,我会给自己倒一大杯冰块水,就好像现在还是冬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