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文摘   2024-11-06 22:02   广东  

11月6日下午,新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议案及人事任免事项。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志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榕华、黄伟胜、梁思文、蔡达灿、钟佐彪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新兴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新兴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议案》《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兴县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的议案》《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兴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的议案》《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省道S274线新兴县河头至河步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议案》《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新兴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期利息纳入项目总投资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新兴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同意新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决议(草案)、关于同意新兴县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的决议(草案)、关于同意新兴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的决议(草案)、关于同意省道S274线新兴县河头至河步段路面改造工程的决议(草案)、关于同意将新兴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期利息纳入项目总投资有关事项的决议(草案)等议案;关于同意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议(草案)、关于《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肖志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肖志坚主持并监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梁志莲、副县长陈冠鸿,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府办相关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7号)

2024年9月26日河头镇河头选区依法补选河头镇党委书记甘中德为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月30日,六祖镇西睦选区依法补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余秀芬为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大常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审查确认甘中德、余秀芬的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有效。

新城镇县直机关第四选区选出的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向文因工作原因已调离新兴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程向文的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33名。

特此公告。


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6日新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余秀芬的新兴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余秀芬为新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国权为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其新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苏国庆为新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新兴县人大常委会财经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梁智丽为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新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

欧芹好为新兴县统计局局长。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江虹 梁志豪

一审:谭丝慧

二审:劳陈新

三审: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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