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内江威远公安交警
发布一起警示案例
2024年8月26日,周某驾驶川K988**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威远县严陵镇后湾人行横道时,与从右往左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宋某发生碰撞,造成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威远公安交警民警认定:当事人周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宋某无责任。
交通文明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窗口
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
更是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多留心观察
互相礼让,安全出行!
来源丨威远公安交警
责编丨许航
审核丨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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