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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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枫桥经验”的由来
1963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派出工作队到当时的诸暨县枫桥区,在7个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参与试点的干部依靠群众,说理攻心,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得知枫桥区的做法后,毛泽东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自此,“枫桥经验”这面旗帜从小镇走向全国,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特点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023年9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60年来,从辽宁沈阳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到福建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从舟山的海上“枫桥经验”到宁夏打造“塞上枫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今,“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之治”的一张重要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