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获刑11年!

民生   2024-11-06 23:07   广西  

通常而言,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都会制定一套完备的审批流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疏漏。而个别员工正是用这一疏漏,通过假冒员工信息冒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最终因罪行败露而东窗事发。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犯罪案件,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因职务侵占获刑11年

资料图,来源pexels.com

2011年,25岁的严某入职某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人事部干事,主要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统计与核算。根据公司规定,子公司的人员工资由总公司财务部门发放。因为工作中的一次疏漏,严某发现,总公司财务不会核实子公司工资表的具体内容,即便员工信息填写错误,只要审批流程正常,财务便会通过审核,出纳就会按照自己提交的材料照常发放工资

2018年,严某投资失败,他将名下房产抵押后才还清了债务。此后,严某又沉迷彩票和赌球,欠下了高利贷。走投无路之下,严某想利用之前发现的财务审核漏洞“搞点钱”。于是,严某找到薪酬专员助理和同学易某,让同学易某提供他人的银行卡等信息,让助理念某在制作离职员工工资汇总表时,用这些信息来冒充公司的离职员工,虚增离职员工人数及在职员工工资,通过PS领导签字的方式,冒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


资料图,来源pexels.com

2023年12月底,总公司接到一名离职员工投诉,称未收到离职补偿金,总公司遂派专员到子公司核查此事,发现确实是人事部门在核算时遗漏了该名离职人员,致使其未收到应得的16.9万元补偿金。在核对离职补偿金发放明细、查明原因的过程中,总公司意外发现明细中的部分离职人员从未在子公司就职过。察觉罪行败露的严某谎称“母亲去世”请假离开,随后失联。子公司报案后不久,严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念某、易某也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严某、念某利用职务之便,由被告人易某提供自己及付某(另案处理)等人的数十个银行账户给严某、念某,添加至离职员工工资汇总表中,虚增离职员工人数及在职员工工资,后严某找他人变造领导签名,发送给总公司财务请款,并将该公司转账到其提供的账号中的款项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由严某直接从银行卡支取,共同侵占公司财产。其中严某共侵占该公司现金近2000万元易某帮助严某侵占该公司150余万元,念某帮助严某侵占该公司1400余万元。


资料图,来源pexels.com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本案全部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念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严某、易某、念某各自退出涉案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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