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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旅行社企业:
根据文旅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文件要求,注册在我市辖区的旅行社需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截至目前,仍未收到7家旅行社缴存或补足保证金的备案材料(名单附后),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7家旅行社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8:00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报送至安阳市文体广电体育旅游局备案。
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禁止开展任何旅行社业务,将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彩虹路9号
2024年11月20日
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名单
序号 | 旅行社名称 |
1 | 安阳市圆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安阳市红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3 | 河南洹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4 | 河南溪小谷研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5 | 内黄县华夏职工旅行社有限公司 |
6 | 安阳市众缘旅行社有限公司 |
7 | 安阳市金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
编辑 | 路文成
稿件来源:局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