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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畜牧兽医站点是落实好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最基础、最前沿阵地,作用非常重要。近年来,山东畜牧兽医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部“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等重要行动,压责任、夯基础、抓落实、提质效,积极作为,主动争取,全力推进基层乡镇兽医站、检疫申报点(以下简称,乡镇站点)规范化建设管理。
一、聚力科学设置,推动乡镇站点区域覆盖到位。综合考虑各乡镇(街办)养殖、屠宰等畜牧业体量、地域面积等因素,按照方便群众、工作高效的要求设置乡镇站点。原则上1个乡镇(街办)设置1个,城区街道或者工作量较少的乡镇可以合并设置。目前,全省设置共乡镇站点1451个,基本实现乡镇区域全覆盖。鼓励各地探索总结符合本地实际的乡镇站点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能。淄博市在乡镇设置检疫分中心,全面承担基层动物卫生防疫、检疫、监督职责;阳信县安排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畜牧兽医,选派副科级乡镇干部担任站长,接受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强化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落实。
二、聚力加大投入,推动乡镇站点基础保障到位。山东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按照每个站点20万元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底升级改造乡镇站点1000个以上;目前已支持完成865个。同时,推动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乡镇站点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2022年以来,济南市争取财政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103个乡镇站点动物防疫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投入资金210余万元开展乡镇站点标准化建设,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十四五”期间,山东持续强化乡镇站点建设,努力实现人员素质、基础设施、服务手段、信息水平、交通能力和制度规范“六大提升”,夯实畜牧兽医工作基础。
三、聚力严格规范,推动乡镇站点工作开展到位。发挥乡镇站点官方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基层兽医人员力量,对养殖、屠宰等场户划定网格区域,推行网格化管理。出台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对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5类重点场所实施分级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官方兽医+” 工作模式,由官方兽医带领村级动物防疫员或其他兽医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疫工作,缓解基层官方兽医人手不足问题。推动乡镇站与检疫申报点“站点合一”建设,全省1451个乡镇兽医站中有1242个同时也设为产地检疫申报点,整合站点资源,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四、聚力试点探索,推动乡镇站点示范提升到位。积极推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镇站点建设管理试点创新。烟台市开展“支部建在站上”试点,安排乡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担任乡镇站点党支部书记,推动畜牧兽医工作开展,既加强了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也有利于党建业务互促互融。日照市制定乡镇站点VI视觉识别系统标准,以“动监蓝”品牌为核心,“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筹投资近千万元,标准化改造乡镇站点45个,整体提升全市畜牧兽医工作服务质效。
信息来源: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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