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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评选案例在地域上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各地区,涉及长江、黄河、珠江、嫩江等流域及海域,违法类型包含违法侵占、围湖填湖、非法狩猎、违法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等不同类型。入选案例在程序和案由上类型丰富,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提起主体既包括检察院,也包括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
本批典型案例共12个,分别是: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13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洛阳市吉利区H养殖专业合作社、关某某、河南省国有M林场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吉林检察机关督促保护莫莫格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东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大河东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督促保护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整治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督促整治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侵占长江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红树林湿地公园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公众号将以专题形式连续推送前述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期是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13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 键 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国际重要湿地 非法狩猎 生物多样性
要 旨
针对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在追究资源破坏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现对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环境的有效司法保护。
基 本 案 情
2018年9月初至10月下旬,李某某等13人在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扎龙保护区)内及周边,投放高毒农药“呋喃丹”猎杀包括斑嘴鸭、琵嘴鸭在内的鸟类22种,共计5000余只。经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猎捕的鸟类均属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李某某等人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调查和诉讼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沙区院”)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在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的同时,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于2019年3月25日决定立案并在《检察日报》发布公告。龙沙区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协作,重点围绕犯罪数量、损害后果、修复费用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委托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扎龙保护区管理局)出具专业意见,综合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修复难易度、行政主管机关意见、非法狩猎者获利数额等具体情况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公告期满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诉讼。2019年5月23日,龙沙区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某等13人承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所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96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7月31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级各有关部门及当地居民、被告人家属等170余人参加旁听。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龙沙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李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李某某等13人当庭赔礼道歉,赔偿了判决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扎龙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当地森林公安局对被捕杀的野生鸟类进行了集中无害化处理。
龙沙区院以办案为契机,针对扎龙保护区周围部分居民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意识不足的问题,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一方面重回案发地,动员已刑满释放的非法狩猎人员向村民现身说法,并制作宣传手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以该案为素材拍摄《守护,这生生不息的希望》法治宣传片,让公众在了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不断提升对湿地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2022年8月1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江苏省盐城市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并会同扎龙保护区管理局、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签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扎龙、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跨区域生态保护联盟建设,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
典 型 意 义
扎龙湿地是亚洲第一湿地,也是世界最大的芦苇湿地和丹顶鹤繁殖地,以鹤类、鸟类等为主的重要珍稀水禽分布区,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水质、降解污染、蓄水防洪、补给地下水、调节区域的水量平衡、防止自然力侵蚀等功能。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让违法者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案说法、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来源:部门行政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