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鲁环发〔2022〕1号)要求,自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登记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及联网工作。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具体负责定位装置的安装及联网,无需车主承担任何费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衢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二及以上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等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电动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1.如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申请环保编码:请下载“爱山东APP”搜索“山东省非道路机械排放监管平台”注册登记。无环保码的机械不得在天衢新区开展作业,且无法安装定位装置。
2.如原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出售或拆解,请机械所有人进入“爱山东APP”搜索“山东省非道路机械排放监管平台”按照操作步骤自行注销环保码。
3.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和重点使用机械企业单位禁止未编码喷码的、超标或者冒黑烟的、不符合排放控制区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厂)区作业。
1.本次采取定点集中化的安装形式,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至各乡镇安装点安装设备;集中5台及以上的机械所有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可联系所属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上门排查、安装的便利服务。请各机械所有单位、使用单位及个人积极配合安装工作,逾期未进行安装的,将不再提供定点安装的便利条件。
2.定位设备整个过程大约需15分钟,定位监控装置将被安装在驾驶室或机舱内,不会对机械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3.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可通过下方联系电话进行安装预约,工作人员将上门安装。
咨询服务电话:18705347360
天衢新区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供稿: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
校对:路明 宋钊铭 陈宝滨
编辑:宇文红娟
责编: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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