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还能刷医保卡吗?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小编整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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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异地就医人员,是指跨统筹地区工作、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2.短期异地就医人员,是指跨统筹地区工作、居住、生活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以及因出差、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一)线上渠道: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APP、“桂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左侧链接即可跳转至“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4、“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二)线下渠道: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一)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备案、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跨省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二)跨省异地急诊人员备案、跨省转诊人员备案: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跨省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同种疾病确需在就医地继续治疗或再次转外就医的,可申请将备案有效期延续6个月。
(一)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原则上应在转入就医地治疗前办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手续,符合转诊条件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并上传医保信息平台,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从转出之日起生效。
(二)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诊条件,需转自治区及备案地外医疗机构诊治的,也可由备案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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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异地就医人员、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按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执行。
2.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自治区外就医:在已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可在开通跨省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未开通跨省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机构就医或因除外上述5个病种的其他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就医,需个人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后,再持申报材料到参保地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非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广西参保人在自治区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医疗费用可使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刷社保卡直接结算,在结算时告知收费员是广西参保人员,系统获取广西参保个人信息即可直接结算。
广西区内参保人如何异地就医?
广西区内参保人直接使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能在自治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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