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了3天时间,任丘官方一直没有回应。
近日,“沧海洞察”刊发了《从政府没收信用社办公楼想到的》《这一问,问得好!》《失踪了!》,披露了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翻建办公楼被任丘市北汉乡政府行政处罚后发生的事儿(详情点击蓝字阅览)。
眼下,任丘方面应当属于典型的“已读不回”了。
没错,不是所有的网络舆情事件都需要回应,但回应这种做法也并非针对传统媒体(官媒)才拥有,有时候自媒体曝光了的事也需要回应。倘若未能及时澄清事实、迅速平息相关事件,或许舆情会不断扩大。当然,回应权在官方手中,回应与否全在官方。
书归正传。任丘这件事是北汉乡领导认为不需要回应?还是认为不回应就没事?亦或是有意忽视、故意不回呢?
“看沧州”上述稿件中提出的那6个问题待解,今天暂且不理会这些。
按说,乡镇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承担着属地监管责任,也处于发现各种违法行为的最前线。但翻建办公楼这么大的工程,北汉乡执法人员怎么就没有看见呢?况且就在乡政府西侧?是装看不见还是真看不见?“睁眼瞎”,还是“灯下黑”?亦或是有利益输送?
任丘市北汉乡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前述办公楼系2020年7月翻建,至于是怎么发现的,官文并没有交代。
请问贵乡,执法人员办案时《立案审批表》第一栏“案件来源”是怎么填写的呢?撰写《调查终结报告》时,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中没有概括交代案件来源吗?
你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任北汉罚决〔2024〕11号)是否符合河北省司法厅印发的《河北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1年版)要求?
当然,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立案审批表》和《调查终结报告》属于内部程序性的文书,正常情况下是不予公开的。虽然大家看不到,但官方敢不敢拿出来展示一下?
忽发奇想:该案案源莫非来自于土地卫片执法图斑?那不对啊,沧州地区早就实行卫片执法了,如果2020年7月发现了案情,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怎么会不移交推送给北汉乡政府呢?难道执法衔接工作没有做好?这其中是谁的责任?谁能说清楚?
按照上级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主要承担未下放乡镇和街道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负责查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跨乡镇和街道区域违法用地案件,对乡镇和街道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至于执法文书,难道任丘市自规局下放了执法权后,没有进行指导培训?另外,对各乡镇涉土地的行政执法,谁来监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