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
家暴绝对不是“家务事”
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
共同责任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升广大妇女法治意识,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卢龙县妇联联合潘庄镇妇联、刘家营乡妇联开展了以“反对家庭暴力 护航幸福家庭”为主题的木兰有约普法宣讲活动。该活动邀请木兰有约宣讲团成员到潘庄镇西蔡庄村及刘家营乡城里村、峰山村开展宣讲。
活动中,卢龙县司法局干警、心理咨询师申辉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为大家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内容,从“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当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四个方面对如何依法带娃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广大姐妹及家庭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树立依法带娃、科学育娃的正确理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卢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臻从为何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的类型及预防等方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卢龙县法院潘庄法庭法官杜若水从“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特点”“家庭暴力的后果”“家庭暴力该负什么责任”“遭受家庭暴力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五个方面入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大家进行了生动的讲解。通过宣讲,广大妇女对《反家庭暴力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纷纷表示要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积极预防家庭暴力,同时如果自己或身边人遭遇家庭暴力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效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宣讲结束后,为广大妇女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300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下一步,卢龙县妇联将常态化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反家暴宣传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来源:龙城她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