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普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

健康   2024-11-26 15:22   山东  

非法集资是指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隐蔽性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社会性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借着“民营银行”、“微商”等当前热门话题为突破口

●推销纪念币、邮票等收藏品,并承诺在今后会高价回购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许诺高额预期回报

●以“养老地产”的名义,邀请加盟投资等。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而产生的“P2P网贷平台”,炒作金融创新概念,以高利息为诱饵。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

●以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亲情诱骗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


01

利用职务便利

部分涉案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甚至是高管人员,在当地有一定社会人脉或知名度,利用管理或职务便利获得消费者信任;部分涉案人为保险机构代理人,熟悉保险业务流程并长期接触客户,客户较为信任。

02

假借保险名义

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03

高额回报

涉案人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消费者高额回报

04

伪造的单证印鉴

涉案人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非法集资的危害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牢记一想二验三看四转五电

●一想

购买前要多思量,馅饼真能天上来?

高收益有高风险,投资箴言不能忘。

●二验

身份证明要查验,公司是否有授权。

能人销售要警惕,虚假承诺话连篇。

●三看

合同文本认真翻,切莫混淆鸡与蛋。

风险提示不可缺,加粗显示仔细看。

●四转

正规机构转资金,单据看后再保管。

账户不符拒交款,现金交纳最危险。

●五电

过程之中疑问现,随时可以来致电。

官网电话最靠谱,提高警惕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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