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0-01 21:43   陕西  


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

——致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城乡居民医保是减轻家庭就医负担,增进健康福祉的重要保障,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健康,以下温馨提示请您查收:
       西安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启动,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标准按照全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方式完成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给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是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可前往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医保工作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信息登记,也可关注“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登记。
       风险无处不在,有备方能无患,城乡居民医保是您最基本可信赖的健康屏障。如果您和家人还未缴纳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请于12月20日前积极缴费!如期参保!保障权益!
      感谢您的理解,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平安健康!

                   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雷开元  校审:肖奔  终审:兰轩

投稿邮箱:9060923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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