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逆行”碰到“鬼探头” 猝不及防撞到一起
文摘
2024-11-12 20:35
新疆
10月27日18时许,阿某驾驶普通三轮电动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疏附县托克扎克镇东方花园小区前路段时,一女孩突然从路边停放的车辆前方跑出,导致三轮电动车避让不及,与女孩发生碰撞,造成女孩古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阿某负主要责任,行人古某负次要责任。
编辑 | 杨春霞
审核 | 施锋勇
签发 | 哈斯木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