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鹤岗市兴安区2025年兵役登记通告

政务   2024-12-02 17:46   黑龙江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我区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方法
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请符合条件的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辖区适龄青年按照户籍归属也可到红旗镇、各街道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登记。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请于2025年2月5日前在网上完成应征报名工作。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家长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毕业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按照户籍归属到红旗镇、各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国家强制性履行的兵役义务,不管是否应征报名参军,都必须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兵役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规定,以下7种情形必须查验《兵役登记证》:①普通高级中学(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学生离校前办理毕业证;②辖区男性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③辖区男性公民办理(补领、缴销)居民户口簿时;④辖区男性公民申办(换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时;⑤辖区男性公民申办(补办)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时;⑥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时;⑦人社部门审查男性公民报考公务员资格时。不参加兵役登记且没有《兵役登记证》的,地方各职能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五、咨询电话
为方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了解征兵政策、办理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参军,现将我区兵役机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兴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68-3865480
红旗镇人民武装部:13846860937
兴安路人民武装部:15590973999
兴建路人民武装部:13251686268
河东路人民武装部: 15184652930
光宇人民武装部:15094550123


兴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来源: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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