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②

情感   2024-11-06 21:28   湖北  


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事关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发展进步。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我市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取得的成绩,总结推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促进男女平等、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市妇联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征集并发布了2024年度“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入选的10个案例代表性强,有针对性的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家庭暴力、女职工劳动保护、孕妇权益保障、妇女人格权益、农村土地权益、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网络暴力、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问题。即日起,我们将开辟【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栏目,对十大典型案例的案由、典型意义进行分析!


试用期怀孕不得被解雇  劳动合同须继续履行

——维护女职工孕期合法权益案

【案件类型】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

【办案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27日,陈女士通过网络招聘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的某公司上班,从事新媒体运营岗位工作。3月23日,公司在得知陈女士怀孕后,以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条件为由,向陈女士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4月14日,转款1811.94元薪资到陈女士银行账户。

陈女士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提出公司除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应当给予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承办律师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提出除了可以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及试用期工资外,还应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拖欠工资。

承办律师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思路提起仲裁申请后,2023年12月4日,市仲裁委作出裁决,裁定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虽制订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因职场女性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问题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在得知女性怀孕、生育等情况后,采取各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女性合法权益。大多数女性选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了事,但本案依法争取到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益,为三期女性劳动权益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

【案件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本案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行“辞退怀孕女职工”之实,侵害了“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武汉市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从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出发,未单纯满足于女职工诉求,利用专业知识,主动提出公司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维权思路,依法保障了“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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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妇女联合会
出品:武汉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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