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目前电动自行车活动已经正式开始,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核销完毕,活动自动停止,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补贴对象及标准:
政策实施期内,在威海市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要注意的是:
1.个人消费者应于政策期内将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回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回收报废处理),交回的旧车须含电池组,交回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2.鼓励个人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现行有效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的标准要求。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登记注册日期以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
4.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认定依据分别以《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旧车电池类型和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新车电池类型为准。
◆领取方式:
1.登录平台。打开云闪付APP升级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确认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为“威海市”,在“本地精彩”中选择“以旧换新”;或直接在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点击左上角“请选择地市”,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威海市”,点击确认,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
2.实名认证。点击进入“电动车补贴券申请”,根据系统弹窗提示授权申请,同意云闪付APP授权“鲁换新”小程序获取注册手机号、姓名、证件号信息,进入“用户信息核对”界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上述内容”,并签署旧车承诺确认书,并上传身份证照片。
3.领取补贴。根据提示填写旧车信息、意向门店、选择对应补贴券领取。
4.查看状态。点击进入“补贴券状态查询”界面,可以查看已领取的补贴券及其状态。
若需撤销,点击补贴券状态查询,选择补贴券点击撤销,即可完成。
注意:补贴券当日有效,有效期内且在商户营业时间内可核销使用。到期未使用的,补贴资格自动失效,不补发,消费者可再次领取。每人最多可领取五次,若五次均未核销,则失去补贴券领取资格。(如消费者已在其他地区进行过资格验证,无法在威海再次进行领取。)
5.核销使用。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旧车购买新车时,告知收银员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确定参与门店正确,打开云闪付“扫一扫”,扫描商户收款码支付,按商品对应的补贴比例立减相应金额。
注意: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成功核销后即失去再次领取资格,退换货均占用消费者一次购买名额,不得再次享受补贴。消费者每核销一张补贴券应向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与销售企业合作的回收企业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一台,完成交易后,请配合销售企业,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实名发票,配合企业完成旧车、新车信息补录工作。旧车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收旧方协商决定,与政府补贴无关。
荣成市参与企业名单
◆咨询电话:
荣成市商务局7582887(政策咨询)
银联商务18563193715(补贴资格券领取和使用咨询)
银联云闪付95516(付款立减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