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给广大市民出行创建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和道路交通现状,从12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整治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整治区域
中心城区、各功能(园)区。
三、整治重点
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未登记注册、占道行驶、进入高速公路、非法改装(加装雨棚等)、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强超强会、超员超载、假牌套牌、未靠右行驶、遮挡号牌、违法掉头、乱停乱放、骑行使用手机、逆向行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守护者和倡导者,着力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为提升城市品味和城市形象贡献力量,真正把拉萨建成“本地人自豪、外地人羡慕”的文明、和谐、美丽、宜居城市。在此,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91—6324629),一经查实,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拉萨交警
编辑:王巍臻 王冯利
编审:岳利陶 拉巴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