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苍溪县人民医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人民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9241.30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9241.30元,并处失约金26772.3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9241.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6772.39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中医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中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410.03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5410.03元,并处失约金10623.0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410.0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0623.01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25.14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25.14元,并处失约金1597.5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325.1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97.54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第三人民医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75.84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75.84元,并处失约金1612.7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375.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12.75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381.49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381.49元,并处失约金3414.4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381.4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414.45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12.29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512.29元,并处失约金1653.6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512.2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53.69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云峰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云峰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28.81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28.81元,并处失约金1148.6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828.8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48.64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浙水乡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浙水乡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88.99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588.99元,并处失约金776.7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88.9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76.70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鸳溪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鸳溪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43.18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643.18元,并处失约金1692.9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643.1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92.95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白驿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白驿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86.46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86.46元,并处失约金1615.9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386.4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15.94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月山乡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月山乡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27.03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27.03元,并处失约金848.1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27.0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848.11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岳东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岳东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57.91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57.91元,并处失约金2057.3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57.9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057.37元已全部上缴。
苍溪县石马镇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对苍溪县石马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超出门特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超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19.21元。违反了《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元市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119.21元,并处失约金935.7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19.2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935.76元已全部上缴。
来源丨苍溪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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