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24
“阳光调解室” 让高效司法服务“飞入”寻常百姓家
导读:玛沁法院将审判职能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以拉加派出法庭为主阵地,联合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依靠拉加镇党委政府,充分吸收村级调解组织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成立‘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化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有效避免小矛盾变成大隐患,做到矛盾的不升级。
2021年11月,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应急管理局向拉加镇各村牧民发放了“5.22”地震灾害过渡期生活补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却在2022年7月,经青海省审计厅灾后重建审计发现案涉23户不属于D级灾后恢复重建范围内,需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玛沁县应急管理局先后两次下发了追缴通知书无果,后向玛沁县人民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玛沁县人民法院拉加法庭立案审判执行同步,并联合拉加镇镇政府、拉加镇司法所、拉加镇派出所及各村两委,采用联防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协商矛盾纠纷化解事宜,并及时开展走村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角度同涉案牧民逐一耐心沟通。截至2023年11月22日,案涉标的208740元中的最后一笔补助款5000元得以顺利执行,此案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的。
如何抓好“一站式”诉讼服务靠前建设,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玛沁县人民法院打造“一院一品牌”的重要着力点,而拉加派出法庭是主阵地。
玛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占贤介绍说:“玛沁法院将审判职能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以拉加派出法庭为主阵地,联合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依靠拉加镇党委政府,充分吸收村级调解组织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成立‘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化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有效避免小矛盾变成大隐患,做到矛盾的不升级。”
节省诉讼成本是设立拉加“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的初衷和根本遵循。为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玛沁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好群众路线,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将“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创建成为高度信息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前沿阵地。“以前牧区群众来到镇上很困难,从远的地方来需要耗费几个小时,有时候驱车不能直达,还要步行很远,现在通过互联网法庭、手机微信等平台,就能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办案目标,群众在家就能把矛盾化解。”拉加法庭的扬增卓玛法官介绍说。为方便当地牧民群众,玛沁县人民法院还选派具备藏汉双语能力党员干警组成审判团队,驻扎拉加一线矛盾集中多发地开展调解工作,坚持支部前移、阵地前移、战线前移。并把派出法庭作为延伸司法职能的有力抓手,以“3+2”巡回审判为依托,采用“巡回”+“驻点”的模式,持续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围绕“阳光调解室”打造一点多线的辐射式矛盾纠纷化解阵地,拉加法庭与拉加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密切联动配合,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党支部、社区、工地和牧民家中。同时,召开调解工作联席会,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法官、“第一书记”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玛沁县人民法院拉加法庭设立“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已一年有余,截至2024年6月,法庭工作人员为方便群众、节省群众诉讼成本,行程累计4000公里以上,法庭共计受理各类案件212件,其中民事案件210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158件,调撤案件140件,调撤率达66%,结案率达75%,有效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责编:卓玛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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