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江河源(长江源)区域生态 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26-2035年)》评审会召开
政务
2024-12-07 21:40
西藏
《西藏自治区江河源(长江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近日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领域的近20位专家及有关单位参会,围绕《规划》就西藏自治区长江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西藏自治区长江源区域是长江的发源地,其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类型多样,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关系到全国的淡水安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原副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原主任陈宜瑜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了西藏自治区长江源区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规划》总结了西藏自治区江河源(长江源)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问题挑战和战略机遇,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据了解,《规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投资匡算等内容,主要任务包括开展生态环境状况本底调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等方面。2021年至2023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多家单位,连续三年对格拉丹东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厘清了《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2024年9月启动编制工作至今,经过起草、梳理、成稿、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如今进入专家评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