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国防部研究与工程部副部长(USD(R&E))的职责包括:
提供VE使用的指导,以实现可负担性、成本控制和生产力、创新激励措施。
维护VE执行指导小组(VE ESG)和VE管理咨询小组(VE MAG)。 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VE ESG主席。 确定哪些OSD和DoD部门将为VE ESG和VE MAG提供代表。 指定一名全职或长期兼职联邦雇员担任USD(R&E)管理官员。 审查国防部各部门提交给VE ESG的年度VE结果。 制定并维护国防部年度VE奖励计划。
国防部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括:
任命一名合格的全职或长期兼职联邦雇员作为VE部门的SAO。 监督各自部门对指令的执行情况。 为下属机构指派VE代表。 确保各部门的VE项目符合OMB和DoD的要求,并制定相关流程以促进符合这些要求。
治理机构
指示中规定了两个治理机构:VE执行指导小组(VE ESG)和VE管理咨询小组(VE MAG),并指定了VE部门高级问责官员(SAO)。这些机构负责监督VE计划的实施,确保国防部各部门将VE原则应用于采购、运营和支援职能,鼓励承包商提交VE变更建议(VECP),并实施VE方法以改进业务流程。
VE执行指导小组(VE ESG)的职责包括:
由国防部研究与工程副部长办公室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席。 由国防部各部门高级主管、将官/旗官以及USD(R&E) VE管理官员办公室组成。 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以审查指令的合规情况和国防部各部门VE计划的结果。 审查VE政策和指导,提出改进和解决方案,解决VE程序问题。 确保国防部各部门强调并充分支持VE要求和OMB通告A-131中列出的目标。
VE管理咨询小组(VE MAG)的职责包括:
由USD(R&E) VE管理官员办公室主持。 由国防部各部门负责VE的SAO组成。 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议程包括但不限于: - 审查国防部各部门VE计划的进展情况、改进机会和问题。 - 建议对VE政策和指南进行修改。 - 交流VE概念、技术、成功经验和教训。 - 建议并加强与国防部和各部门培训计划相协调的VE培训。 - 推广VE。
国防部各部门需实施VE计划,包括使用VE建议(VEP)和VECP实施变更的政府专用程序。各部门负责人需任命SAO,监督指令执行情况,确保合同包含VE条款,并实施提交和评估VECP的程序。
国防部价值工程计划的目的是通过为有效管理国防部价值工程(VE)计划制定政策、分配职责和界定权限,执行《美国法典》第41篇第1711节和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第A-131号通知。其目标是鼓励创新、提高价值,在采购和运营生命周期内降低成本,并确保国防部各部门在采购、服务、建筑以及运营和支援活动中酌情应用VE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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