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神话:悟空》被指抄袭?游戏大火,摄影师的作品该被尊重吗?

文摘   2024-08-28 00:14   北京  

本文素材综合来源:微博@楠山秀、@俊灵-、高平市人民政府、中国网财经、人民网、@永建看世界、@长安沐雨梓、@深圳陶玥、及网络,感谢原创,抄袭菌编辑整理,©️版权及责任属于原作者,不代表本平台和抄袭菌观点,本平台只为学术分享、呈现观点并客观发布各方观点,再次感谢🙏


随着《黑神话:悟空》的火遍全网,作为国内首款3A游戏,其游戏中还原度极高的中式古建筑以及古代雕塑更是一大亮点,同时也带火了不少取景地。但在风光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

8月23日,话题#黑神话悟空疑似抄袭# 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


其中,8月22日,摄影博主@楠山禅(现改名为@楠山秀)发文:悟空您好,在使用猴哥的图片时未告知本人,看到请联系,谢谢


《黑神话:悟空》原画图

:《黑神话:悟空》原画图

@楠山秀 摄影作品

@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黑神话:悟空》原画图(局部)



局部对比:

@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黑神话:悟空》原画图(局部)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右:《黑神话:悟空》原画图(局部)


局部对比: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右:《黑神话:悟空》原画图(局部)


8月24日,@楠山秀 发文,并配有视频“作为解答”网友质疑使用,

我把自己拍摄的铁佛寺照片和《黑神话:悟空》截图的对比图发布到微博后,受到广泛关注。针对一些网友的质疑,我制作了一个视频作为解答。


另外,对于《黑神话:悟空》我要说明的是,我像所有喜欢它的人一样,很高兴看到中国自己设计的游戏受到全世界玩家的关注和喜爱,让中华文化强势出圈。


点击观看视频👆


8月27日下午4:47,@楠山秀 发文:黑神话悟空 疑似“黑”神用到的《独冠天下:山西·高平铁佛寺造像》中的元素@-杨奇- @Yocar-冯骥 


@楠山秀 摄影作品集

抄袭菌根据@楠山秀 发布的图片,找到他当时出版的书籍《独冠天下:山西·高平铁佛寺造像》,作者:侯楠山。

这本书分别于2019年出版,2022年再版。

同时在高平市人民政府官网上也找到2019年12月3日所发布的文章“独冠天下:山西·高平铁佛寺造像”,这是一个关于侯楠山摄影展的报道文章

http://sxgp.gov.cn/zjgp/dmgp_423/201912/t20191203_1204521.shtml

👆抄袭菌2024.8.27截图于高平市人民政府官网


我们接着往下看,在@楠山秀 放出的对比作品中,有下面👇这幅摄影作品,

@楠山秀 摄影作品

我们可以看到将这张摄影作品左右镜像后,与《黑神话:悟空》对比可以得到下面👇的对比图: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

中:《黑神话:悟空》官网图

右:金维诺《中国彩塑精华·新绛福胜寺》


我们可以从@楠山秀 放出的对比图(上图)中看到,《黑神话:悟空》所绘制的盔甲很大程度上涉嫌直接挪用@楠山秀 摄影作品,且光影、颜色都与摄影中的雕像颜色几乎一毛一样。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右:《黑神话:悟空》官网图(局部)



而这张《黑神话:悟空》原画图中的头部更是涉嫌搬运自金维诺《中国彩塑精华·新绛福胜寺》,这是稍微旋转了一点点🤏方向而已。。。

左:金维诺《中国彩塑精华·新绛福胜寺》(局部)

右:《黑神话:悟空》官网图(局部)

左:金维诺《中国彩塑精华·新绛福胜寺》(局部)

右:《黑神话:悟空》官网图(局部)


@楠山秀 放出的对比作品中,还有下面这幅摄影作品:

@楠山秀 摄影作品

同样,在左右镜像后,我们可以发现,@楠山秀 摄影作品中雕像的身躯,涉嫌被《黑神话:悟空》整个搬运到他们的宣传图中。同样的,在颜色和光线上都是几乎一毛一样。。。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

中:《黑神话:悟空》网络图


左:@楠山秀 摄影作品(局部)

中:《黑神话:悟空》网络图(局部)



另外,抄袭菌在@楠山秀 发出的摄影中又检索到另一幅被涉嫌搬运使用的摄影作品:

👆上:@楠山秀 摄影作品

👇下:《黑神话:悟空》网络图


其实,上面这两张图片已经很清晰地看出来有很大的相似性,即将@楠山秀 的摄影作品转化成原画风格的作品图片。


回顾前文,抄袭菌是不是可以提出或得知这些疑问和答案:

1,《黑神话:悟空》游戏制作方——游戏科学公司介绍,团队走访全国,选取各类名胜古迹、古建筑,通过实景扫描的方式呈现在游戏中。那么,到底扫描了铁佛寺了吗?

- 答案是否定的,在一段美术总监杨奇的采访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当时因为“整个的室内环境过于狭窄,其实有很大的风险,评估了很久,最后还是放弃了就决定既然这么喜欢这个地方,还是要手工还原出来,最后我们就是拿当时拍的照片,一笔一笔,真的把它雕出来了

而,他口中这句“拿当时拍的照片”,抄袭菌不知道的是拿《黑神话:悟空》主创团队在考察铁佛寺的“当时”拍摄的照片呢;还是说拿很早之前的那个“当时”所拍摄的照片呢,或句话说就是拿“当时”摄影师@楠山秀 的摄影作品呢?可能这个问题只能问黑神话的主创们了吧。。。

2,其实在本次事件中,广大网友比较争执的一点是,“名胜古迹雕像”大家都可以拍,为什么你拍了我就不能拍。还特别指出一点:雕像位于室内,光线基本上是一样的,或是恒定的效果,所以每个人拍到统一光源或者光源下雕像效果的相似度机会是很大的。
不过就目前抄袭菌这边查询以及得到的消息是:铁佛寺平常的光线不是这样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各个游客或者博主大V发布的图片中印证:

比如在@永建看世界 拍摄的照片中,同样为崇宁真君(关公)的雕像,室内整体光线比较散,并且雕像后面透光明显,甚至有点逆光的效果。

在网友@长安沐雨梓 8月24日游玩铁佛寺所拍的照片中也能看到端倪,

微博@深圳陶玥 发布的一张图片则显示了帝释天雕像的光照效果: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摄影师@楠山秀 或有可能使用了灯光设备等进行了拍摄,而非现在大家所能直接看到或拍到的光线效果。
当然,我们虽然不能到现场实地考察铁佛寺的雕像光线是否恒定,或者如摄影师@楠山秀 及《黑神话:悟空》中基本一致,但是从部分网友发布的照片中我们或能窥见一二,同时也看大家怎么评断吧~

3,抄袭菌在8月25日,“高平市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列位“天命人”,高平集合!铁佛寺二十四诸天介绍安排得明明白白》里看到,这篇官方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摄影师@楠山秀 的多张摄影作品,而其中就有几张是这次事件中涉及到的作品。

(2024.8.27抄袭菌截图于微信公众号:高平市人民政府)

值得点赞的是他们在文末注明了版权信息:“由侯楠山摄”、“摄影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另作他用”。

(2024.8.27抄袭菌截图于微信公众号:高平市人民政府)
而由此,可以佐证,之前的摄影作品的确是摄影师侯楠山(@楠山秀)所有。

附:原摄影作者:

侯楠山

山西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副秘书长、山西省艺术委员会研究员


侯楠山,1979年出生于汾阳,师从佛像鉴定专家、禅画家金申老师。艺术指导、平面设计师、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GDC会员、山西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副秘书长、山西省艺术委员会研究员、太原市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南山供秀工作室负责人、学者,石窟、寺观、博物馆造像分享博主。



4,古建和文物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所有人都可以拍。但是摄影师辛苦拍摄的作品就可以随意使用了吗?况且还是商业使用。
我们先看一下微博大V@俊灵- 发布的微博:

2024.8.27抄袭菌截图于微博
每个创作者的工作都是不易的,画油画的是,原画师的工作是,摄影师的工作也是,摄影作品也是作品,更受著作权保护,不能一句“大家都可以拍”就直接抹杀了摄影师的创作成果。
我们喜爱《黑神话·悟空》的创作精神、工匠精神,更应该客观对待、仔细分析,以及尊重每一位原创工作者。
抄袭菌给大家举一个案例,“摄影师薛华克举报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油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摄影师薛华克摄影作品,并改成油画作品展出和拍卖。

燕娅娅的这些油画(上),

完全参照薛华克的摄影(下)而创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对比,燕娅娅的油画与薛华克的摄影作品存在高度相似。燕娅娅的涉案行为属于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将作品由摄影作品改变成油画的行为,构成了对薛华克摄影作品的改编。燕娅娅并未取得薛华克的许可,且将改编后的油画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并对外拍卖,亦未向薛华克支付报酬,故侵犯了薛华克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的改编权。该案的裁判不仅保护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规范美术界从业者的创作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导向作用。

详见:http://ip.people.com.cn/n/2013/0407/c136655-21040811.html


5,摄影作品被他人用在商用或非商用途径,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这些情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而作品不管是用于商业用途还是非商用途径,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属于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未经作者许可使用摄影作品可能会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详见:https://www.gov.cn/guoqing/2021-10/29/content_5647633.htm



本文完
这事你怎么看?
评论区可以留言讨论

如果你想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
你的作品再也不怕被抄袭/盗版
抄袭菌墙裂推荐👇

创客IP

权威、安全、快捷、低成本


长按扫码快速注册


创客 IP”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发原创认证保护平台。旨在打造以数字认证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为企业智力成果创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服务。通过创客 IP 平台,原创作者可以采取主动保护策略完整地记录自己的创作过程、创作结果。一旦发现侵权现象时就可以将保存的过程和结果提取出来,作为司法认可的有效电子证据提交法院、专利复审委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都坚持看到了这里
就在文末点个赞/在看呗
“星标”、“转发”、“在看”,给抄袭菌加鸡腿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抄袭菌立场)

·

推荐阅读
关注视频号解码更多版权解读视频


必看👆






反抄袭的艺术
反抄袭,撑原创!
 最新文章